泉州华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本机关于2025年11月21日依法对你司作出《调查通知书》,因本机关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你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现向你司公告送达《调查通知书》,主要内容如下:“关于 你单位开发建设的宝龙花园二期12#13#14#15#16#楼和物业用房不按照国家规定的防护标准和质量标准修建人民防空工程 的一案,本机关已予以受理。为查清案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第二款及《福建省行政执法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请于 2026 年 3 月 6日 9 时 00 分,携带?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相关许可证及其 相关项目审批 等资料,到 丰泽区人民政府公务大楼主楼410办公室 接受调查(询问)。
如你(单位) 委托其他人员接受询问调查的,委托代理人应当同时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人: 林新华
联系电话: 0595-22580285
联系地址: 丰泽区丰泽街道津淮街31号
泉州市丰泽区国防动员办公室
2026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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