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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送达(周镇斌)受理、举证
2026-09-29 11:51 阅读人数:1
 泉州市丰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  告

 

泉州广通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周镇斌于2026年7月24日向我局提出关于其本人的工伤认定申请,申请的用人单位为你司,申请称:“2025年12月28日下午3点左右,在你司租的停车场里(停车场位于灵水社区大布林灵智路瑞丽新材料有限公司对面的停车场),在洗泵车上面的管道过程中,不慎摔伤。”经补正材料后,我局于2026年8月31日受理。因《受理决定书》和《举证通知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及相关工伤认定申请材料》无法送达你司,现依法向你司公告送达。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规定,请于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举证。如不举证,本局将依法作出工伤认定结论。本案《受理决定书》和《举证通知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及相关工伤认定申请材料》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后视为送达。

 

 

泉州市丰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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