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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丰泽区社会养老保险中心关于工伤保险先行支付催告通知书送达公告
2026-10-15 16:35 阅读人数:1
 

 

福建省盟盛工程担保有限公司:

你单位职工郭苗苗于2024年4月18日在你单位任职期间受到事故伤害,2024年10月12日经泉州市丰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丰人社工认字〔2024〕465号)。因你单位未依法为该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先行支付后我中心将取得郭苗苗工伤保险待遇追偿权。

因采取电话、邮寄、实地等方式均无法与你单位取得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工伤保险待遇先行支付催告通知书》。

以上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满30日视为送达。

 

 

                           泉州市丰泽区社会养老保险中心

                                   2026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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