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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裁决内容)-泉丰劳人仲案字〔2026〕第874号
2026-10-16 17:32 阅读人数:1

泉州市丰泽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公   告

                     

美克国际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

本委受理申请人粘春兰与被申请人美克国际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美克国际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因劳动报酬、经济补偿、赔偿等劳动争议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仲裁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泉丰劳人仲案字〔2026〕第874号裁决书。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委领取裁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裁决事项为:一、被申请人一美克国际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应于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五日内支付申请人粘春兰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的款项共计人民币27000元;二、被申请人二美克国际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对被申请人一美克国际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应付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驳回申请人的其他仲裁请求。本裁决为非终局裁决,对本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本裁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本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本委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妙云街160号树脂大厦一楼;联系人:小夏,联系电话:0595-22505371。

 

 

 

泉州市丰泽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6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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