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复类别:A类
关于丰泽区政协六届四次会议
第37号提案的答复
史丽萍、黄清华、白婷婷委员:
《关于加快推进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建议》(37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区高度重视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不断加大财政投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运营补助等方式,培育多元服务供给,积极建设覆盖全体老年人,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开展工作如下:
一是加快建设养老服务设施。持续推进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和养老机构建设。采取财政补助+专业化合作的方式,以点促面扩大长者食堂服务辐射范围,提升经营可持续性。目前全区已建成并投入运营迎津、浔美、丰泽、少林、东美、新铺、法石、招集等8个社区长者食堂。2024年投入60万元新改扩建东海街道法石社区、北峰街道招集社区2所长者食堂;投入30万元以上建设丰泽区综合性居家养老服务站(华大新埔点位)。巩固改革试点成果,持续推进养老服务创新提升。
二是优化养老设施格局。我区现有公建民营养老机构泉州市社会福利中心1家,社会自办医养结合养老机构新里程老年养护中心1家,其中泉州市社会福利中心的运营方光大百龄帮于2024年成功申报成为省级五星级养老服务机构。持续推进养老服务谋篇布局,区社会福利中心建设项目竣工,在保障未成年人及困难群体福祉基础上,推动剩余空间充分用于市场化公共养老服务,预计新增280张以上养老床位。
三是提高社区养老服务人员的专业化水平。以多种形式开展养老护理员培训,对消防安全、金融诈骗、点题整治和养老服务质量提升等多方面开展综合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的服务意识能力和养老机构管理服务标准化、规范化水平。2024年投入12.56万开展养老护理员培训,累计护理员培训12场次,应急实操演练4场次,并联合区人社局、妇联举办丰泽区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竞赛。
四是积极推进医养结合。始终坚持养老机构自身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和外部医疗支持并重的原则,一方面积极支持养老机构内设或设置医疗机构,通过培训、指导,持续提升机构医养结合服务能力;另一方面,鼓励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与养老服务机构签约合作,加强外部医疗支持。在社区养老服务的医养结合方面,我们通过鼓励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同址或毗邻设置,鼓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社区综合养老服务机构内设置卫生服务站点,鼓励社区养老服务机构与医疗机构签约,为社区老年人提供医疗服务支持。目前,已建成社区居家养老医养结合试点服务站42个,其中社区集中养老医养结合服务站4个。为老年人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受到社区老年人的广泛欢迎。
二、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一是我局将继续贯彻落实《泉州市民政局关于印发2025年养老服务市级为民办实事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指导辖区内前头、滨海、松林、宝山、泉淮五个长者食堂建设,增补、提升助餐配餐服务功能,因地制宜解决老年人“就 近用餐”问题。二是继续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发展的意见》(2024年12月30日)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推动物业服务企业发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的意见》(建房﹝2020﹞92号)精神,推动和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发展“社区+物业+养老服务”模式,赋能物业企业开展助老养老服务,壮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队伍,助力打造“15分钟养老服务圈”。三是根据养老服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一系统一整治清单”文件要求对辖区内护理员和街道养老从业人员持续开展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四是强化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签约合作,强化科技为养老赋能。具体内容包括:支持区域内不同类型医疗卫生机构,根据自身机构定位,按照“优势互补、权责明确、互惠互利、务实高效、长期合作”原则,与养老机构开展差异化签约合作;鼓励有条件的养老机构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增加医养结合服务;探索开展各种形式的医养结合服务模式,推动养老床位和医疗床位之间的服务转介、信息互通、资源共享。持续深化医养结合,将多种形式的健康服务延伸到养老机构、社区,更好地满足老年人健康需求,促进实现健康老龄化。
分管领导:黄华虹
经办人员:蔡静娴
联系电话:22508767
泉州市丰泽区民政局
2025年6月26日
(主动公开)
抄送:区政协提案办、区政府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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