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丰泽生态环境局拟对十六号宠物医院丰泽分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开时间:2025年4月22日—2025年4月27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十六号宠物医院丰泽分店建设项目
二、建设地点: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津淮街422号
三、建设单位:泉州市十六号宠物医院有限公司泉州丰泽分公司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厦门昱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
十六号宠物医院丰泽分店建设项目位于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津淮街422号,由泉州市十六号宠物医院有限公司泉州丰泽分公司投资建设,为新建项目。项目总投资60万元,项目租用个人店面,总租用建筑面积357.22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运营期:
1.水环境
项目运营期排水主要是生活污水和医疗废水。医疗废水经医疗废水消毒器处理后排入化粪池与生活污水、清洗废水一起处理达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三级标准(氨氮执行GB/T31962-2015《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表1中B等级标准)及宝洲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后,基本不会对附近地表水水质造成冲击。
2.大气环境
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动物产生的异味,通过加强通风换气,定期对空气进行消毒;废气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在加强管理的情况下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3.声环境
项目厂界噪声排放可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4类标准。
4.固体废物
项目一般固废和生活垃圾经消毒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医疗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处置单位定期清运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七、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在福建环保网上发布了第一次网络公示,向公众公开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信息,公示时间为2024年12月12日—12月18日,共5个工作日。
在本报告表初步编制完成时,建设单位在福建环保网上发布了第二次公示福建环保网,公示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2025年1月7日,共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无人反馈信息。
八、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无。
九、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十、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电话:0595-22506087
地址:妙云街160号丰泽区政务服务中心4楼22号窗口
邮编:36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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