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丰泽区减排办关于印发《泉州市丰泽区
“十三五”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泉州市减排办关于印发〈泉州市“十三五”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办制定了《泉州市丰泽区“十三五”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方案》(附后),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丰泽区减排办
抄送:市环保局,区政府办,区发改局。
泉州市丰泽区“十三五”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气十条”、“水十条”,促进我区大气、水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确保完成市下达我区的“十三五”大气、水主要污染物削减任务,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污染物削减任务
(一)减排目标任务(
(二)重点领域减排工程
1.工业减排工程
2.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工程
二、工作要求
(一)各街道办事处和区直有关单位要对照减排目标任务制定工作方案,采取有效措施,督促推动减排工作有序推进。其中:
1.于每年第一季度,将本部门所负责的减排项目完成情况、本年度减排项目计划报送区减排办;
2.围绕环境质量改善这一根本目标,认真分析污染源强,扎实推进减排工作。其中:
要不断提高城镇污水收集处理率,实现生活污水全收集全处理。
要基本实现中小规模工业企业废水的纳管处理。
3.加强减排项目监督管理
环保、经信、商务、住建、交通市政、农业、质监等部门,要各负其职、密切配合,加强减排项目建设、运行的监督管理,确保实现减排目标任务。
(二)区环保局、经信局、住建局、交通和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商务局、农林水局、市质监局直属二分局等部门根据环境保护“一岗双责”和环境质量、污染减排目标任务要求,指导监督推进重点领域减排治理工作,协助区环保局完成减排考核工作。
三、考核规定
(一)减排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街道党政领导、区直部门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重要内容进行考核。
(二)市减排办对我区减排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考核办法
1.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减排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根据新增削减量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2
3.年度考核相关说明
对照“十三五”减排目标任务值,年度减排各指标完成情况根据该指标目标任务值的累计进度进行考核。年度减排指标考核
4.考核指标有关说明
(三)我区减排办将结合市减排办对我区的考核结果,每年对各责任单位减排绩效进行评估考核。
工业二氧化硫新增削减量(吨) |
工业氮氧化物新增削减量(吨) |
化学需氧量减排目标任务 |
氨氮减排目标任务 |
||||||||||||||||
重点源(吨) |
合计(吨) |
重点源(吨) |
合计(吨) |
工业源新增削减量(吨) |
农业源新增削减量(吨) |
城镇生活减排目标任务 |
总目标任务 |
工业源新增削减量(吨) |
农业源新增削减量(吨) |
城镇生活减排目标任务 |
总目标任务 |
||||||||
燃煤 炉窑 |
|
燃煤 炉窑 |
|
2015 |
2020 |
2020 |
新增削减量(吨) |
2020 |
新增削减总量(吨) |
2015 |
2020 |
2020 |
新增削减量(吨) |
2020 |
新增削减总量(吨) |
||||
415 |
415 |
50 |
50 |
15 |
|
47.3% |
48% |
|
360 |
|
370 |
1.0 |
|
36% |
39% |
|
80 |
|
80 |
“十三五”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任务表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