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实施细则》,《福建省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实施意见》等规定,经奖励扶助新增对象本人申请、居委会和街道初审、丰泽区卫生健康局审核,同时对往年度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申请对象进行年审,初步确定1025人符合农村奖励扶助、特别扶助对象的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2月14日至2月18日。在此期间,如发现下列人员公示情况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相符的,请在公示后7个工作日内及时举报。
举报电话: 丰泽区卫健局:22508580、22508591
附表:
1.丰泽区2022年度拟发放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花名册
2.丰泽区2022年度拟发放计生特殊家庭扶助对象花名册(新增)
丰泽区卫生健康局
2022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