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内容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机关 |
泉州丰泽常橙医院有限公司(医疗机构名称:泉州丰泽常橙医院)违法开展禁止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案 | 泉州丰泽常橙医院有限公司 | 泉丰卫医罚〔2025〕 10号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第(二)项 | 泉州丰泽常橙医院不属于三级综合医院或骨科专科医院,不符合开展肢体延长术的条件,却于2024年6月8日至2024年11月19日期间违法为以增高为目的、不具备手术适应证的3名患者开展国家卫生健康委明令禁止临床应用的肢体延长术(断骨增高术),并通过伪造病历规避监管,获得违法所得189470.65元(其中1名患者医保统筹基金支付的73837.65已由泉州市公安局丰泽分局暂扣,大病补助的6017.43元已退还泉州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丰泽分中心账户),且违法行为被媒体曝光,造成严重社会影响。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第(二)项 | 没收违法所得109615.57元(全部违法所得189470.65元扣除已退还的医保统筹基金79855.08元),处10万元罚款,并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 2025/04/17 | 泉州市丰泽区卫生健康局 |
王丽丹未按照规定填写病历资料案 | 王丽丹 | 泉丰卫医罚〔2025〕 11号 |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 | 护士王丽丹未按照规定填写病历资料(未参与患者李昭辉2024年6月8日的手术物品清点工作,却为患者李昭辉填写《手术物品清点单》,并在《手术物品清点单》签写“钱应敏”的姓名)。 |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四)项 | 警告、并处10000元罚款 | 2025/04/17 | 泉州市丰泽区卫生健康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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