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
2023-10-17 15:22 阅读人数:1

各中小学、职校、幼儿园:

  今年以来,我局认真贯彻各级党委、政府和教育部门关于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部署要求,综合施策切实做好校园安全稳定工作,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安全形势总体稳定,但高空坠落、交通意外、心理问题、欺凌事件、食品安全问题等安全事故仍偶有发生,个别学校仍然存在安全措施不到位、管理不严格、责任不落实等不容忽视的问题。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提升学校安全工作水平,现就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深化理论学习,强化政治自觉

  1.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精准把握核心要义,把决策部署细化落实到位,把困难问题解决办法研究到位,持续强化抓落实的工作合力。要深入贯彻落实安全法律法规及上级部署要求,学校书记、校(园)长和分管安全工作负责人、具体管理人员,要充分认识学校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深刻认识重大事故所带来的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事事落实到位的执行力,把学校安全各项工作抓细抓实抓具体。要带头学、深入学,真正学懂学透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及国家标准,强化法治思维;要坚持“逢会必讲安全”,及时组织教职员工学习上级安全工作文件及会议精神,切实增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福建省学校安全条例》

  二、完善管理机制,强化责任担当

  2.牢固树立第一责任人的政治意识。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压紧压实学校主体责任,完善“全员参与、全面覆盖、全过程管理”的校园安全管理机制,明确书记、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同志、分管部门负有直接责任,明晰全体教职员工的岗位安全职责,真正做到责任到岗、到人、到事,实现校内安全管理全员化、网格化,不留任何死角和盲点;压实各级安全主体责任。逐层签订综治和安全工作责任书,进一步细化完善各岗位安全管理职责,并按要求认真抓好各项安全工作目标任务的落实,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安全发展理念,坚决遏制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

  依据:《福建省学校安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机制》《丰泽区学校综治安全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

  三、强化风险隐患防范,提升处置能力

  3.进一步加强隐患排查整治。定期开展校园重大安全生产隐患专项排查,不断巩固学校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成果,围绕学校大型活动、校园消防安全、安防建设、校车安全、食品安全、实验室和危险化学品、学生涉水安全、校园欺凌整治、校舍及特种设备安全、自然灾害隐患排查、校园周边整治等领域突出问题,定期组织开展校园安全隐患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治,分级建立隐患清单、责任清单、解决清单,认真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全员参与、分类治理、自查自改、动态监控、闭环管理、挂牌督办等长效机制,做到隐患整改预案、措施、责任、资金、时限“五落实”;对涉及敏感时段、敏感节点、敏感人员信息要密切跟踪监测,对重要信息要及时报告区教育局。

  4.进一步健全安全风险防范机制。加强安全风险分析研判,把握涉校涉生安全事故规律,梳理风险、分析原因,研究对策、迅速应对,彻查彻治隐患问题。及时复盘各类事故,深刻吸取教训,完善机制制度,严防事故重复发生。建立动态监测和分析机制,健全学校风险评估和预防制度,定期召开学校安全形势分析会议,研判安全管理风险,梳理分解任务滞单,细化落实责任到人。做好特定时期和特殊气候下的学校安全工作,加强重要会议和重大节日安全防范。

  5.进一步完善事故应急处置机制要完善学校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工作手册和保障机制,健全学校安全预测预警和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发生安全事故后,要迅速启动预案,学校主要负责人要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开展处置工作。学校要严格落实应急值守和信息报告制度,不得出现隐瞒不报、谎报、漏报、迟报现象。完善舆情有效应对机制。要高度关注校园安全舆情应对工作,加强和公安、宣传、网信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置敏感言论、不当言论;突发事件发生后,学校要密切关注网络舆情动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宣传引导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依据:《福建省教育厅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建省教育系统学校安全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学校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公安厅关于印发〈2021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全省教育系统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和督导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近期学校安全工作的提示函》《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泉州市校园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的通知》《丰泽区教育系统建筑安全隐患大排查专项治理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福建省学校安全事故报告规定(试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事故及师生非正常死亡情况报告工作的通知》《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加强学校安全事故报告工作的通知》

  四、巩固“三防”建设,加强基础建设

  6.加强“物防” 提升保护能力。持续强化校园安全防范建设,确保专职保安员、护学岗、封闭化管理、一键式紧急报警和视频监控系统配备100%达标。学生在校期间严格实行封闭管理。校门口规范设置防冲撞设施。教学楼、学生宿舍、图书馆等临空面位置要安装安全防护措施;配足配齐配足校园专职保安员器械(应配置:对讲机、防暴头盔、长短橡胶棍、钢叉、防护盾牌、防刺背心及手套、强光手电;可配置:催泪喷射器)“八件套”护卫器械;定期对防护、防御设施设备进行检查,确保零隐患。

  7.加强“人防”提升人员素质。进一步加强校园安保队伍建设,加大培训力度,提升专业素质。配齐配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人员,搭建好学校安全管理团队,推动学校安全工作事事有人管、事事管得好;持续加强安全业务培训,提高教育系统安全管理干部的应急能力和治理能力。配足驻校保安人员,联合保安服务公司对驻校保安人员开展业务培训,提高他们的工作能力;严格落实治安保卫制度,对进校人员、车辆进行查验登记,做好校内执勤、值班和校内巡查工作,着装持械上岗。联合政法、司法、公安、检察院等部门选聘“法治副校长”,完善长效工作机制;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配备学校“食品安全副校长”,制定食品安全工作机制,探索工作思路。

  8.加强“技防”提升安全效率。因地制宜探索推进校园智慧安防建设,实现校园安防系统与公安信息化应用服务体系有效融合。根据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推进智慧安防系统提升,实现重点部位、重要场所视频监控全覆盖,进一步提高一键式紧急报警、前哨系统、视频监控、出入口控制和电子巡查等系统智能化水平。视频监控系统存储时间要达到规范要求,并能够随时调阅。一键式紧急报警和视频监控要与公安部门联网。

  依据:《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要求》《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办法》《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等五部门转发教育部办公厅等部门关于贯彻落实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办法的通知》

  五、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提升强化安全素养

  9.定期开展安全教育。继续推进综治安全法规知识进校园进课堂,确保各级各类学校每学年开设不少于12课时安全教育课程,其中每学期开学第一周和寒暑假前一周安排一节安全教育课。要保证安全教育时间,积极推行“1530”安全教育模式,即每天放学前1分、每周放学前5分钟、每个节假日放假前30分钟,对学生进行安全提醒和安全教育,将安全教育贯穿于学校教育教学各个环节。要结合季节特点、重点时段进行安全宣传教育,召开家长会、发放一封致家长公开信、定期发布安全提示,督促每一位家长履行好监护责任,强化安全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要开展“开学安全第一课”、“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5·12”全国防灾减灾日、“6.26国际禁毒日”、“11·9”消防安全日、“12·2”交通安全日、“12·4”国家宪法日、“安全生产月”等主题教育,结合全省学校安全教育平台,开展形式多样的防溺水、防火防震、防恐防暴、防传染病、防校园欺凌、防食物中毒、禁毒、反诈反传销、防交通事故、防踩踏、防欺凌、防性侵、防灾减灾、防宗教渗透、反邪教、禁毒等安全教育活动。积极组织参加全国中小学生安全知识网络竞赛、“平安校园”作品征集比赛等活动。

  10.加强应急疏散演练。按照《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指南》《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操作规程》要求,结合“全国防灾减灾日”“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全国消防安全宣传月”等时间节点,组织开展以防震、防火、防自然灾害等为重点内容的安全演练;细化演练方案,注重演练时效,切实提高师生对突发事件的自救、自护和逃生能力。

  11.加强心理健康教育。继续加大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队伍的培训力度,按要求开设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课;抓好学生青春期健康教育和生命教育,要特别关注留守儿童、学困生和有特异体质、心理异常等特殊群体,重视期末、中高考前夕、假期等特殊时段的心理健康教育,积极开展相关心理咨询、辅导疏导活动。

  12.加强反诈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反诈宣传栏、反诈海报、警示标语等载体营造宣传氛围,提升师生反诈意识;利用家长微信群、QQ群、发放致学生家长一封信等形式,多措并举开展广泛社会宣传,构筑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攻势。

  13.加强法治安全教育。联合公安、检察、法院等部门,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作用,根据学生年龄段特点,针对性开展形式多样、覆盖全体师生的法治宣教活动,让师生“知法、懂法、守法”,确保受教育率达100%。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与学生安全工作相结合,大力开展中小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安全教育、法治教育等活动,引导未成年学生树立正确的思想观念和价值取向。加强禁毒安全教育。积极联系公安部门,抓住“国际禁毒日”时间节点,利用“青骄第二课堂”及中国禁毒网等禁毒教育资源,强化禁毒宣传教育。

  六、紧盯校园安全重点环节,监督措施落实

  14.紧盯消防安全全力防止校园火灾。按标准配备和维护消防设施、器材,按照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要求,定期检查消除消防火灾隐患,组织扑救初起火灾和人员疏散逃生演练,强化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和宣传教育,有效规避校园火灾发生。开展自然灾害防范专题教育,提高学生自救、逃生、避险的能力。紧盯学生宿舍、食堂、教学楼、图书馆、高层建筑等师生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重点整治易燃可燃装饰材料、电源火源管理不到位等突出隐患。严厉整治学生宿舍违规用火用电、电动自行车进楼人户和违规停放充电等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节录)》《教育部办公厅、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校外培训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的通知》《福建省教育厅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推进学校淌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的通知》《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消防救援总队关于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暑期专项行动的通知》《福建省教育厅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发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省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学校消防安全演练的通知》《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2023年泉州市校园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的通知》《丰泽区教育系统“全生命周期”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攻坚行动方案》

  15.紧盯食品安全拒绝有害食品入校。开展全区教育系统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工作,全领域全链条深入排查学校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坚决维护全区教育系统食品安全“全域全年”稳定。落实学校相关负责人陪餐制度,持续推进“互联网+明厨亮灶”等智慧管理模式。加强对学校食堂及食品安全的监管,严格食品采购、贮藏、加工、配餐等全过程管理,宣传引导绿色健康消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节录)》《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教育厅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安厅转发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等四部门〈关于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福建省教育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公安厅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福建省教育厅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发福建省食晶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2021年全省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福建省市场监管局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卫健委福建省公安厅转发市场监管总局等四部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春季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福建省市场监管局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学校食堂管理工作的通知》《泉州市丰泽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2023年丰泽区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泉州市丰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泉州市丰泽区教育局关于印发整治中小学配餐及食堂食品安全问题_守护青少年“舌尖上的安全”工作方案的通知》

  16.紧盯交通安全严防涉生事故。充分发挥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联席会议作用,强化对校车的日常监管,定期组织开展校车体检,联合公安、交通运输部门以“零容忍”的态度,加大对“黑校车”的排查整治和打击力度,彻底消除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安全隐患。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大警示大教育活动,加大交通安全管理及宣传教育力度,进一步强化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管理,促使全体师生员工及广大学生家长自觉做到“一盔一带”,遵守交通规则,坚决防范遏制涉生交通事故的发生;通过错峰上放学,积极劝导接送学生的家长定点接送、车辆有序停放等方式,有效解决校园周边特定时段交通拥挤现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节录)》《福建省实施〈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办法》《交通运输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持续深化中小学生水上交通安全教育工作的通知》《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安全工程的实施意见》《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公安厅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黑校车”常态化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2023年全省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要点》《泉州市公安局_泉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学生交通安全提升行动计划(2023-2026)〉实施方案的通知》

  17.紧盯重点环节严防学生溺水事故。坚持早部署、早落实、早预防,落实学生防溺水分析研判制度和联防联控机制,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防溺水安全防范体系,厘清学校教育管理职责,认真签订告知责任书,夯实家长安全监护责任。落实防溺水“六不准”措施,抓住防溺水“重点人群、重点水域、重点时段”三个关键环节,加强防溺水宣传教育工作。

  依据:《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做好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工作的通知》《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学生防溺水工作的通知》《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应急管理厅福建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防溺水工作的紧急通知》《福建省教育厅等五部门转发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做好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工作的通知》《泉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3年防范学生溺水专项行动的通知》

  18.紧盯心理健康严防师生极端事件。健全心理高危学生定期排查机制和联防联控机制,加强心理异常学生排查,重点关注重点时段、重点学生个体,及时疏导减压。建立结对帮扶机制,发挥班主任、思政课教师、心理健康教师等全员育人作用,实行“一对一”“一对多”帮扶机制,及时疏导学生的心理压力和不良情绪。对校园高层建筑存在坠落风险的外窗、阳台(露台)、外廊、屋顶等具有临空面的位置,加装钢纱窗、限位器、防护栏等设施。

  依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个人极端行为防范化解工作的通知》

  19.紧盯德育教育严防学生欺凌事件。建立健全防范校园欺凌和暴力行为工作制度,落实学生欺凌事件强制报告制度,完善预防和处置学生欺凌的各项措施、预案、制度规范和处置流程;畅通举报和求助渠道,设立学生欺凌举报和咨询平台。加强全体学生的法治教育、道德教育、警示教育,让学生知晓基本的法律边界和行为底线;定期开展源头排查、常态化巡查,压实发现、制止、报告责任,采取有针对性干预措施。加强校园欺凌防治,积极与公安部门经常性开展防范青少年学生欺凌专项整治行动,特别关注欺凌事件对受害学生造成生理和心理的伤害,密切关注网络舆情动态,快速妥善处置,防止舆论发酵。

  依据:《福建省教育厅等十一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福建省教育厅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福建省教育厅转发福建省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省平安建设领导小组专项治理组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

  20.全力保障校舍及设施设备安全。建立健全校内建筑物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机制,对校舍、场地及教育教学、生活生产设施设备等组织定期检查,对不符合标准或存在安全隐患的,要立即限时整改;对校内的水池、楼梯、施工现场等容易发生安全事故的区域要设立警示标识,并采取防护措施。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建立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意见的通知》《福建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校舍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

  21.加强实验室及危化品管理。严格实验室管理规范和流程,实现实验室安全检查常态化,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加强对危险化学品采购、运输、存储、备案、使用、废弃处理等手续和程序的规范管理,落实危险化学品逐项、逐量的跟踪可溯;重点落实危险化学品“一监两专三双”(一监指监控设施,二专指专库、专人,三双指双人、双门、双锁)的标准化管理;加强实验室管理员培训,对所有涉及危险化学品管理人员进行定期的技能培训,提高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应急处置等水平和技能。严格落实实验室使用备案制度和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

  依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教育系统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22.加强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校园周边综合治理:深入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护校安园”专项工作,持续优化完善公安民辅警、学校安保人员、教职员工、学生家长和群防群治力量共同参与的“护学岗”机制,严格落实“高峰勤务”制度,确保重点时段、重点部位安全可控。配合公安、文化、市场监管、城管等部门加大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力度,对校园周边酒吧、网吧、营业性歌舞厅等有安全隐患的场所,学生安全区域内的抽奖类游戏、“三无食品”、不合格文具、不健康书籍等违规产品开展检查,有效消除安全隐患;对涉及学校和学生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犯罪团伙、重点管控人群及时组织摸排,为学校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校园内综合安全治理:强化校园燃气使用管理,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器具、连接管、调压阀等配件,对燃气管理使用人员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和知识技能培训,坚决遏制校园燃气事故发生。巩固提升教育领域扫黑除恶工作成果,常态化深入摸排涉校涉生校园霸凌、网络诈骗、校园贷等黑恶线索,配合公安部门严厉打击利用在校师生实施黑恶犯罪、侵害师生合法权益等重点问题,阻断未成年学生被黑恶势力的侵害。加强教学楼内活动管理,尤其是课间和早晚自习时,学校必须安排明确值班教师巡查看护职责,防止踩踏事件发生。

  依据:《中共泉州市丰泽区委政法委员会 泉州市公安局丰泽分局 丰泽区教育局〈关于印发2023年全区中小学幼儿园“护校安园”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泉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学校燃气(液化气)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泉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教育领域整治工作任务实施方案〉的通知》《2023年泉州市教育系统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工作要点》

  23.创建高质量平安校园。开展高质量平安校园创建工作,进一步巩固平安校园创建成果,结合丰泽区学校安全标准化提升专项行动2023年巩固提高活动,全力打造学校安全标准化提升2.0版本,加快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校园建设。对照高质量平安校园创建标准,找差距、定目标、补短板,优化环节管理,对标整改。健全平安校园建设长效机制,深入开展学校安全标准化提升专项行动巩固提高活动,健全完善“1+5”标准化提升工作体系,优化升级“3456”工作法,打造全员参与、上下互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强化过程管理,切实提升平安校园建设工作水平。获评“平安校园”的有关奖励,将按照区委、区政府研究确定的年终考核奖励项目及奖励标准执行。

  依据:《关于开展新一轮“平安校园”等级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泉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全市学校安全标准化提升专项行动2023年巩固提高活动方案的通知》《泉州市丰泽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丰泽区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专项行动2023年巩固提高方案的通知》《关于开展2023年度丰泽区“平安单位”创建申报工作的通知》

  七、严格检查考核,确保责任落实

  24.强化检查督导解决实质问题。坚持日常安全检查和专项督查制度,健全完善督导检查、督查通报、落实整改、限期反馈等工作制度,坚持“四不两直”工作法,提高督查效率效能。及时发现问题,通报情况,挂牌整治,实现督导检查与隐患整治、规范管理、督查通报、绩效管理有机结合。

  25.加强目标考核严肃成果运用。将学校综治安全管理工作作为目标考核重要内容。对安全管理工作存在机制不健全、责任不落实、人员配备不到位、设施不完善、隐患整改不及时等问题的单位进行通报、责令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或存在重大风险隐患的学校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约谈、督办。将综治安全管理工作落实情况,作为考核学校常规管理和学校领导班子工作的重要内容。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晋职晋级、管理监督和奖励惩处的重要依据。对发生安全事故、发生影响较大信访事件、网络舆情事件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教师工作股在教师职称评定、晋职晋级、干部选拔任用、评优评先前应书面征求学校安全工作股意见。社管办、办公室等行政审批股室对民办学校年检审批前应书面征求学校安全工作股意见。

  依据:《福建省学校综治安全工作领导责任追究制实施方法》《丰泽区学校综治安全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

 

 

  泉州市丰泽区教育局     

  2023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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