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2105-0100-2026-00008
- 备注/文号:泉丰政民〔2026〕43号
- 发布机构:区民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6-08
各街道社会事务办公室:
根据《中共泉州市丰泽区委办公室 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6年为民办实事项目>的通知》(泉丰委办〔2026〕1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区街道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以下简称“街道照料中心”)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2026年,为进一步完善街道照料中心运营补助机制,实行分级奖补,设置基础性补助和奖励性补助,鼓励各街道积极引进专业化组织参与合作运营,进一步提升街道照料中心的运营水平。
各街道要以此次街道照料中心运营补助工作为节点,持续规范和提升本街道下辖街道照料中心的管理水平、运营服务水平以及街道照料中心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和食品安全等相关安全监管水平,进一步为老年人提供优质服务。
二、资金安排
2026年,区财政投入街道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运营补助资金30万元(已纳入当年度区级为民办实事项目),补助丰泽区范围内有实际在运营由街道主管的街道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有申请通过养老机构备案或目前实际有收住老年人的均不得纳入补助范围)及承接参与其运营的专业化组织。
三、工作步骤
(一)启动实施阶段。各街道要监督下辖街道照料中心完善2026年度街道照料中心运营方案及总结,鼓励引进专业化组织参与街道照料中心运营,要积极改进服务模式,丰富服务内容,提升运营质量。
(二)申请初审阶段。各街道照料中心所在社区要认真收集、汇总、整理街道照料中心的参评申请材料,并做好相关材料的核实及初审工作,社区确认无误,经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上报主管街道进行审核、审批。
(三)核实审查及审批阶段。9月底前,各街道按照《2026年度街道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运营补助办法》和《2026年度专业化组织运营街道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补助办法》的有关要求,对主管的街道照料中心开展实地检查并对提交的相关参评申请材料仔细进行核实审查及审批,所有参评申请材料的原件由各街道严格做好封存留底,相关申请表需经街道负责人签字并加盖街道办事处公章后上报区民政局备案。
(四)组织互评阶段。10月底前,区民政局组织协调有关街道开展参评街道照料中心运营情况的互评考核工作,由相关街道进行现场考核评分,并聘请第三方专业评估考核机构赴各街道照料中心开展评估考核,汇总各项考核评分情况。
(五)拨付资金阶段。次年5月底前,根据有关街道互评考核情况、第三方专业评估考核机构的考核情况以及区民政局对有关街道的日常工作表现的考核情况等,制定2026年度街道照料中心运营补助资金分配方案,经区民政局党组会议研究通过确定后下拨补助资金到相关街道。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印发<泉州市丰泽区区街“属地管理”责任事项清单目录>的通知》(泉丰委办〔2020〕55号),各街道作为下辖街道照料中心的主管单位,要对下辖街道照料中心的运营情况及各项安全情况负责,街道照料中心运营及安全工作也将作为当年度区对街道养老工作绩效考评的重要依据之一。各街道要提高思想认识,压实领导责任,指派专人负责,加大监管力度,积极探索创新举措,努力提升街道照料中心的运营水平和安全水平。各街道要定期对本街道范围内的街道照料中心开展检查,严格抓好街道照料中心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和食品安全等重点领域工作,严格做好相关检查表格、照片、问题清单、整改销号等内页材料的留底保存,禁止街道照料中心从事养老服务范围以外的商业经营活动,严禁街道照料中心从事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违法活动。
(二)强化组织领导。街道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运营补助工作作为区级为民办实事项目,各街道要认真对待,实事求是,严格把关,对相关申请材料进行仔细核实审查,切实做好街道照料中心运营补助的审核及审批工作,不得弄虚作假。
(三)严格管理资金。各街道要按照本街道有关财经制度对区财政下拨的街道照料中心运营补助资金的使用进行严格监管,必须专款专用、安全使用,不得挪作它用,专业化组织运营街道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补助资金由街道统一接收。
附件:1.2026年度街道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运营补助办法
2.2026年度专业化组织运营街道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补助办法
泉州市丰泽区民政局
2026年6月1日
附件1:
2026年度街道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
运营补助办法
为完善我区街道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以下简称“街道照料中心”)的发展,建立街道照料中心运营奖补机制,提升街道照料中心运营管理水平,特制订本奖补办法。
一、补助范围
丰泽区范围内有实际在运营由街道主管的街道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有申请通过养老机构备案或目前实际有收住老年人的均不得纳入补助范围)
二、分级补助
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鼓励创新,保障运营的原则,运营补助设置基础性补助和奖励性补助。
1.基础性补助。对参评的街道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根据实际运营管理情况予以基础性补助。
2.奖励性补助。为激发运营活力、鼓励创新典型,从有章理事、有人管事、有钱办事、工作实效、创新及典型经验等方面评分,根据区级财政专项补助资金安排情况及相关街道互评考核得分、第三方专业评估考核机构考核得分以及相关街道日常工作表现等综合评分考核情况统筹考虑予以奖励性补助。
三、使用范围
街道照料中心运营补助资金仅用于街道照料中心运营支出,主要包括:
1.街道照料中心开展上门服务、医疗卫生、康复护理、文化娱乐、学习教育、精神慰藉、体育健身、餐饮服务等为老服务项目费用;
2.街道照料中心的房屋结构安全维护、消防安全设施设备维护、食品安全管理等相关重点安全领域工作费用;
3.街道照料中心安全管理、消防管理、卫生管理、食品管理等运营所需制度建设和落实费用;
4.与街道照料中心运营相关的其他合理支出费用。
四、工作程序
1.申请初审、审核审批。各街道照料中心将《2026年度街道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运营补助申请表》(详见附件)、年度运营情况总结、实际运营照片(6张以上)等相关证明材料提交所在社区,各项申请及佐证材料经所在社区初审无误后,上报本级街道,由本级街道对申请及佐证材料进行核实审查,经街道确认及审批后,由各街道出具《实际在运营证明》(经各街道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有效,详见附件),所有申请材料及佐证材料原件由本级街道做好封存留底。
2.组织互审互评及考核。各街道将经街道负责人签字盖章确认后的《2026年度街道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运营补助申请表》和《实际在运营证明》整理上报区民政局备案,区民政局根据各街道上报参评情况,组织相关街道对参评街道照料中心开展互审互评并聘请第三方评估考核机构进行专业考核,根据各街道互评考核情况、第三方机构考核情况及各街道日常工作表现等情况,经区民政局党组会议研究通过确定补助资金分配方式。
3.拨付。区民政局下拨奖补资金到各街道。
4.使用。各街道收到上级下达的街道照料中心运营奖补资金后按本街道相关财经规定进行监管及使用。
五、监督管理
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印发<泉州市丰泽区区街“属地管理”责任事项清单目录>的通知》(泉丰委办〔2020〕55号),街道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由所属街道建设、主管及使用,各街道要加强运营补助资金的监管及使用,不得超范围违规使用,也不得不作为不使用,要设立收支专账,做到专款专用,账证相符。各街道要严抓资金使用程序,定期对街道照料中心的资金收支情况进行检查,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落实公示制度,防止弄虚作假,确保资金用到实处。
各街道要压实责任,加大监管力度,定期对本街道范围内的街道照料中心开展检查,严格抓好街道照料中心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和食品安全等重点安全领域工作,落实相关检查台账、现场照片、问题清单、整改情况列表、销号闭环记录等内页材料的留底保存,禁止在街道照料中心从事养老服务范围以外的商业经营活动,严禁街道照料中心从事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违法活动。
|
2026年度街道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运营补助 申请表 |
|||||
|
街道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 申请时间: 年 月 日 |
|||||
|
名称 |
|
投入运营时间 |
|
服务热线 |
|
|
地址 |
|
运营方 |
|
||
|
负责人 |
|
联系电话 |
|
||
|
设备设施 基本情况
|
1.服务场所建筑面积 ㎡。 2.服务或活动用房 间。其中,厨房餐厅面积 ㎡、餐位 个;床位 张。 3.其他用房、设施: (可附场所用房布局图和设施清单) |
||||
|
服务人员 配置情况 |
1.服务管理人员数量 人,其中专职 人,兼职 人。 2.助老服务人员数量 人。 3.专业(持证)社工 人。 4.护理员 人。 5.志愿服务队伍 支,共有志愿者 人。
|
||||
|
制度建设情况请打(√或×) |
1.有每年度工作计划与总结( ); 2.有服务人员工作职责及管理制度( ); 3.有服务项目、内容及标准上墙公布( ); 4.有场所和各类设施使用管理制度( ); 5.有老年人活动管理制度( ); 6.有志愿者队伍管理制度( ); 7.有消防安全及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 8.有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 9.有防疫相关制度( ); 其他: |
||||
|
运营情况简介(含服务内容及服务项目情况) |
|
||||
|
服务管理情况 |
本年度服务老年人(含场所内服务及延伸上门服务等)总数 人次,其中无偿服务对象 人次,低偿服务对象 人次,有偿服务对象 人次。 |
||||
|
社区 初审意见 |
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
||||
|
街道 审核、审批 意见 |
街道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 社区)申请运营补助的相关材料经我街道核实审查后,各项申请材料及佐证材料(属实/不属实),该街道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在2026年度(有/没有)实际运营,(同意/不同意)纳入2026年度街道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运营补助。
经办人(签字):
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
||||
备注:该表格正反面打印,一式三份,各街道需将本表原件连同街道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的所有申请材料及佐证材料的原件一并封存留底备查。
_____街道关于2026年度____街道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____社区)实际在运营证明
泉州市丰泽区民政局:
经我街道核实审查, 街道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 社区)于2026年 月至2026年 月期间均有实际在运营。
如有:参与该街道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运营的专业化组织名称为 。
特此证明。
经办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街道办事处
年 月 日
附件2:
2026年度专业化组织运营街道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补助办法
为完善我区街道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以下简称“街道照料中心”)的发展,建立奖补制度,支持专业化组织承接、运营街道照料中心,特制订本实施办法。
一、补助范围
承接在丰泽区范围内有实际在运营由街道主管的街道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有申请通过养老机构备案或目前实际有收住老年人的均不得纳入补助范围)的专业化组织。
二、分级奖补
坚持效率优先、鼓励创新、支持运营的原则,运营补助分为基础性补助和奖励性补助。
1.基础性补助。对承接运营的专业化组织,根据其实际运营情况予以基础性补助。
2.奖励性补助。为提升创新动力,激发专业化组织活力,支持开展运营工作,重点从规范化管理、开展养老服务项目以及创新工作等方面综合评分,根据区级财政专项补助资金安排情况及相关街道互评考核得分、第三方专业评估考核机构考核得分以及相关街道日常工作表现等综合评分考核情况统筹考虑予以奖励性补助。
三、使用范围
奖补资金主要用于:
1.支持承接运营的专业化组织依托街道照料中心开展为老服务等项目的费用;
2.支持专业化组织用于承接运营的街道照料中心在落实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房屋结构安全和食品安全等相关重点安全领域工作的费用;
3.支持专业化组织用于完善、提高所承接的街道照料中心运营质量的其他合理费用。
四、拨付程序
1.申请初审、审核审批。各专业化组织将《2026年度专业化组织运营街道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补助参评申请表》(详见附件)以及运营协议复印件、运营情况总结、专业化组织资质证明、相关涉及丰泽辖区为老项目的获奖证书、实际运营照片(6张以上)等相关材料提交其承接运营的街道照料中心所在社区,各项申请及佐证材料经所在社区初审无误后,上报本级街道,由本级街道对专业化组织的申请及佐证材料进行核实审查,经确认及审批后,由各街道出具《实际在运营证明》(经各街道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有效,详见《2026年度街道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运营补助办法》),所有申请材料及佐证材料原件由本级街道做好封存留底。
2.组织互审互评及考核。各街道将经街道负责人签字盖章确认后的《2026年度专业化组织运营街道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补助参评申请表》和《实际在运营证明》整理上报区民政局备案,区民政局根据各街道上报参评情况,组织相关街道对参评街道照料中心开展互审互评并聘请第三方评估考核机构进行专业考核,根据各街道互评考核情况、第三方机构考核情况及各街道日常工作表现等情况,经区民政局党组会议研究通过确定补助资金分配方式。
3.拨付。区民政局下拨奖补资金到各街道。
4.使用。各街道收到上级下达的奖补资金后按本街道相关财经规定,与承接运营的专业化组织协商并经街道会议研究确定补助经费的具体拨付及使用方案,各街道对专业化组织奖补资金负有监管责任,要监督专业化组织落实公示制度,该项奖补资金不得挪作它用,确保切实规范使用运营奖补资金,做到专款专用。
五、监督管理
1.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印发<泉州市丰泽区区街“属地管理”责任事项清单目录>的通知》(泉丰委办〔2020〕55号),街道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由所属街道建设、主管及使用,鼓励街道引入专业化组织承接运营,街道在运营期间要落实对街道照料中心的监管责任,严抓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和食品安全、房屋结构安全等相关重点安全领域工作,加强定期巡查和各项问题隐患的整改落实措施,要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整改销号,形成隐患整改的闭环,要加强与专业化组织沟通协作,互相配合,共同做好街道照料中心的各项工作。专业化组织要自觉接受街道监管,禁止在街道照料中心从事养老服务范围以外的商业经营活动,严禁街道照料中心从事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违法活动,要加强资金使用的管理,做到专款专用,严禁弄虚作假,确保资金用到实处,发挥最大效益。各街道要监督承接运营街道照料中心的专业化组织,确保补助资金用于街道照料中心的各项运营工作,要定期对专业化组织奖补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2.专业化组织在申请奖补时,必须提供真实、有效、完备的数据、资料和凭证。如有弄虚作假、骗取补助行为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参评资格,区民政局将联合各部门将弄虚作假、骗取奖补的专业化组织列入黑名单,并对已下拨的资金予以追缴,同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2026年度专业化组织运营街道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补助参评申请表
专业化组织名称: 申请时间: 年 月 日
|
承接运营的街道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名称:
|
||||||
|
运营时间 |
|
面积(平方米) |
|
|||
|
工作人员人数(人) |
|
其中:持有社工师、护理员证的人数(人) |
|
|||
|
日间床位数(张) |
|
年度服务老年人(人次) |
|
|||
|
专业组织提供的服务种类:□家政服务 □医疗服务 □康复护理 □助餐服务 □生活照料 □文化娱乐 □体育健身 □精神慰藉 □其他 |
||||||
|
场所内服务 人次、延伸上门服务 人次、助餐送餐服务 人次 |
||||||
|
佐证材料(附后):□运营照片 □协议(复印件) □资质证明(复印件) □相关获奖证书(复印件) □运营情况总结 □实际在运营证明 |
||||||
|
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
|||
|
专业化组织 申请理由 |
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
|||||
|
社区 初审意见 |
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
|||||
|
街道 审核、审批 意见 |
(专业化组织)申请运营补助的相关材料经我街道核实审查后,各项申请材料及佐证材料(属实/不属实),该专业化组织在2026年度(有/没有)参与实际运营,(同意/不同意)纳入2026年度专业化组织运营街道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补助。
经办人(签字):
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
|||||
备注:该表格正反面打印,一式三份,各街道需将本表原件连同街道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的所有申请材料及佐证材料的原件一并封存留底备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闽公网安备:3505030200039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