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2112-3000-2018-00060
    • 备注/文号:关于加强餐厨剩余物(泔水)管理的通告
    • 发布机构:区农林水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8-12-21
    关于加强餐厨剩余物(泔水)管理的通告
    时间:2018-12-21 17:36
     

    关于加强餐厨剩余物(泔水)管理的通告

     

    有关研究表明,非洲猪瘟病毒在餐厨剩余物(俗称潲水,以下简称泔水)中可长期存活,泔水喂猪是非洲猪瘟传播的重要途径。为切实加强泔水管理,全力做好我区非洲猪瘟防控工作,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餐厨垃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闽政办〔201345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非洲猪瘟等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闽政办发明电〔201850)和《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餐厨垃圾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闽建电〔201885号)等文件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泔水是指酒店、饭店、餐厅及工地、学校等单位食堂和家庭厨房废弃的剩饭剩菜,包括做菜前废弃的蔬菜、鱼、肉等下脚料的混合物。

    二、餐饮服务单位要建立并严格执行食品原料采购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不得以泔水为原料生产加工食品。对产生的泔水,相关单位和个人要严格按照区交通和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的要求处理到位,严禁将泔水交给生猪养殖场()或个人。生猪养殖场()或个人不得使用泔水饲喂生猪。泔水收集、运输、处置的单位和个人要建立台账,详细记录相关情况。

    三、区交通和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农林水局、文体新局,市公安局丰泽分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丰泽分局、市工商局丰泽分局等部门和各街道办事处要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泔水的相应监管工作,并由区交通和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牵头组织对非法收集、运输、处置和使用泔水饲喂生猪等行为开展联合执法。对各种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查重处,对不听劝阻、屡教不改的,予以严厉打击;涉及违法犯罪的,予以立案查处。

    四、设立举报电话。举报电话:0595-22575558(区交通和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

     

     

    泉州市丰泽区重大

    动植物疫情应急控制指挥部

    2018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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