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2112-0100-2022-00002
- 备注/文号:泉丰农〔2022〕4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丰泽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1-12
泉州市丰泽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关于调整权责清单的通知
局机关各股室,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权责清单,推进权责清单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根据福建省地方标准《政府部门权责清单规范》(DB35/1810-2018)、区审改办《关于转发省审改办规范依申请权责事项管理工作的通知》(泉丰审改办〔2021〕5号)及“三定”规定,结合法律法规“废、改、立、释”和“五级十五同”标准化目录事项,我局依法对《丰泽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权责清单》进行调整和完善。
此次调整修改行政许可12项,行政确认1项,行政处罚4项。梳理调整后我局保留权责事项355项,其中:行政许可36项、行政确认5项、行政处罚203项、行政征收3项、行政强制16项、行政监督检查21项、行政裁决4项、其他行政权力8项、公共服务1项和其他权责事项58项。调整后的《丰泽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权责清单(2022年)》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予以公布。我局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修改和审批改革工作推进情况,及时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对权责清单进行调整更新,并向社会公布,确保权责清单的严肃性、权威性和时效性。
附件:泉州市丰泽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调整修改行政权责事项清单
泉州市丰泽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2022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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