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2108-0100-2026-00001
    • 备注/文号:泉丰人社〔2026〕7号
    • 发布机构:区人社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1-15
    泉州市丰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泉州市丰泽区财政局 泉州市丰泽区总工会关于印发2026年丰泽区“稳岗招工引才促就业”十五条措施的通知
    时间:2026-01-15 09:24

      各街道,区直有关单位,高新产业园区管委会: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2026年丰泽区“稳岗招工引才促就业”十五条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泉州市丰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泉州市丰泽区财政局                        

      泉州市丰泽区总工会

      (此件主动公开)                    2026年1月15日                

      2026年丰泽区“稳岗招工引才促就业”

      十五条措施

      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为贯彻落实《丰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实现2026年一季度经济社会发展良好开局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泉丰政办〔2026〕2号)精神,持续深入实施“5610”系列专项行动,促进我区高质量充分就业,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与增强产业就业相协同,构建就业友好型城区发展方式,结合我区实际,制定2026年丰泽区“稳岗招工引才促就业”十五条措施。

      一、全力支持企业稳岗扩岗

      (一)落实援企稳岗政策。经工信部门认定,对春节期间积极采取措施稳定职工队伍的区级重点规上工业企业(减员率不高于2024年末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2026年春节当月保持连续生产的(2026年2月份用电量不低于2025年12月份60%),以2026年2月份该企业参加失业保险且实际在岗职工人数为基数,符合条件的按500元/人标准进行奖补,每家企业奖补金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持续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至1%。(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工信局、财政局)

      (二)给予吸纳就业补贴。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最长不超过3年补贴(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不包括就业困难人员个人应缴纳的部分。对招用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给予最长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不包括高校毕业生个人应缴纳的部分。(责任单位:区人社局)

      (三)拓展招工引才活动。围绕我区特色产业社区、重点企业用工引才需求,实施拓展招聘渠道、拓展合作区域、拓展引才群体等“三个拓展”招工引才行动,持续开展“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等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全年举办线上线下招聘活动60场以上,对参加由政府部门或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组织企业赴外地招聘的企业,给予每家省外5000元、省内2000元的一次性劳务合作补助,每家企业每年最多补助2次。(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各街道办事处)

      (四)给予引工奖励补助。鼓励返乡员工返岗,“两节”期间,组织重点企业赴劳务输出省份开展优秀员工“千里送暖”入户慰问活动,充分营造企业心系员工、关爱员工的良好氛围。对我区民营企业在职老员工引进首次来丰就业的本企业新员工,当年度累计达10人以上的,符合条件的按照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老员工一次性引工补助。(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总工会、财政局)

      (五)发放返岗交通补助。非泉州籍职工本人在规定时间乘坐列车(含动车、普速火车)、汽车、飞机、轮船等公共交通工具,从户籍地或探亲地返丰或来丰返岗的,可通过“泉工e家”申请工会“幸福返泉”补助。(责任单位:区总工会)

      二、鼓励青年人才就业创业

      (六)发放人才生活补贴。落实人才人口“双增”行动政策,对年龄35周岁以下(博士放宽至40周岁),近一年内首次到我市民营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民办高校、大院大所稳定就业或自主创办企业的青年人才,可按照博士毕业生10万元,全日制硕士毕业生5万元,全日制“双一流”高校本科毕业生〔全球前200名高校(QS)学士参照执行〕2万元,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技工院校全日制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取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或技师以上职业资格人员1万元的标准申领生活补贴。(责任单位:区人社局、财政局)

      (七)优化青年人才服务。实施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来丰留丰就业创业专项行动,深化高校毕业生“1131”就业服务,系统梳理各级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完善校地企人才引进合作机制,面向辖区重点企业和十大产业社区企业广泛征集优质岗位,举办书记区长“送岗留才进校园”等系列校园招聘活动,组织龙头企业赴省内外知名高校开展人才招引活动。(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各街道办事处、各行业主管部门)

      (八)发放入职岗位补贴。大中专毕业生2025年到我区中小微企业就业并签订1年(含)以上劳动合同,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首次参加我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已在同一单位连续缴费满3个月(2025年毕业的需在取得毕业证书日期之后计算),按每人3000元标准发放大中专毕业生入职中小微企业岗位补贴。(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各街道办事处、各行业主管部门)

      (九)落实技能培训补贴。实施“技能照亮前程”培训行动,聚焦先进制造、人工智能等新兴产业,以及康养托育、家政服务等现代服务业,鼓励企业根据需要组织职工参加在岗培训和技能提升培训,实行梯次化、差异化培训补贴政策,对培训合格并取得相应证书的,按证书等级给予500元至4500元培训补贴,力争全年开展职业技能培训6000人次以上。(责任单位:区人社局、财政局)

      (十)发放首次创业补贴。对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日当前仍在正常经营的,给予不超过1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责任单位:区人社局、财政局)

      三、持续提升就业服务质效

      (十一)创新零工服务模式。发挥“泉就业”零工专区线上平台运用,春节期间提供“7+24” 全天候就业服务。全区17家零工市场(驿站),聚焦商贸文旅、家政服务、建筑服务、物流快递等中心城区重点行业,归集发布灵活用工岗位,以“即时快招”强化人岗匹配。依托泉州(丰泽)人力资源产业园零工市场线下开展 “小而美”“专而优” 公共就业服务招聘活动,为求职者提供现场交流平台和公共就业指导服务。(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各街道办事处、各行业主管部门、各类企业)

      (十二)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发挥社区“家门口”就业服务站作用,聚焦大龄失业人员、残疾人、低保对象等就业困难群体,针对性组织开展就业情况集中摸排,完善就业服务台账,以“就近服务、分类帮扶、政策托底”为原则,开展“一人一策”就业帮扶,提供职业介绍、职业指导、技能培训等基本公共就业服务。(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各街道办事处)

      (十三)稳定企业劳动关系。进一步健全完善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处理机制,拓展深化五级联调机制,打造“丰和语畅”特色调解品牌,形成“1+N”调解生态圈。结合“泉调解”劳动人事争议五级联调主品牌建设,推动基层调解组织建设扩容提质,打造中心城区市、区联调中心,探索构建“就业+维权”一体化调处机制,有效提升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成功率与群众维权便利度,力争全年70%以上的劳动争议通过调解解决。(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各街道办事处、各行业主管部门)

      (十四)加强薪酬指导服务。依托“泉就业”平台开展企业薪酬调查,引导辖区企业合理确定职工工资,优化人力资源配置,为企业用工提供工资指导服务。依法打击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畅通欠薪维权渠道,快立快处线索办理,全面排查欠薪风险隐患,对发现的欠薪问题,分类精准施策,逐项推进化解。(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各街道办事处、各行业主管部门)

      (十五)发放暖心慰问物资。走访慰问“两节”期间坚守生产一线的企业外来员工,发放1000份新春大礼包;走访慰问留丰过年省外困难务工人员和春节期间坚守一线的重点企业外来员工,发放慰问金和慰问品;同时,充分利用农民工返乡过年集中期,加强就业动态监测分析,精准提供就业服务。(责任单位:区总工会、区人社局)

      以上工作举措由各责任单位负责细化落实并组织实施,第一责任单位为牵头单位。本文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若遇国家、省、市级对就业创业政策调整,调整内容与本措施不一致的,按新政策执行。

      泉州市丰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26年1月1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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