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2109-0100-2020-00017
    • 备注/文号:泉丰政建〔2020〕253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丰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0-12-10
    泉州市丰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协商选定东海后埔片区改造项目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通告
    时间:2020-12-10 15:31
     东海后埔片区改造项目被征收人:

    因东海后埔片区改造项目建设需要,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政府2020年11月27日作出《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政府关于丰泽区东海后埔片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决定》(泉丰政综〔2020〕144号),并于同日作出《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政府关于丰泽区东海后埔片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的通告》(泉丰政综〔2020〕145号)。为顺利推进房屋征收工作,依法、公平、公正选定房地产评估机构,切实维护被征收人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条、住建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五条、《福建省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办法》第十七条、《泉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规定(2019年修订)》第十八条的规定,现将协商选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请被征收人在2020年12月19日前,从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公布的《在泉州从事房屋征收估价房地产评估机构名录库》中,自行集体协商选定两家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征收范围内超过半数的被征收人(签名同意)选定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视为被征收人集体协商选定。同时,应将选定的结果书面提交房屋征收部门丰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东海街道办事处,落款请注明被征收人姓名、住址、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等基本信息。逾期未提交书面意见或提交的书面意见未经征收范围内超过半数被征收人同意的,视作不能协商选定。如不能协商选定的,将由房屋征收部门通过随机选定的方式确定。

    联系人:杜振量

    联系电话:15106090921  

    联系地址:丰泽区人民政府东海街道办事处(丰泽区通港西街302号)

    特此通告。

     

    附:2019年度在泉州市从事房屋征收估价房地产评估机构名录库



     

    泉州市丰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2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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