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2905-3000-2015-00003
    • 备注/文号:泉丰东办〔2015〕37号
    • 发布机构:东湖街道办事处
    • 公文生成日期:2015-12-30
    丰泽区人民政府东湖街道办事处关于启用泉州市丰泽区东湖街道东湖社区居民委员会等8枚社区居民委员会新印章的通知
    时间:

     

    泉丰东办〔2015 

     

    丰泽区人民政府东湖街道办事处

    关于启用泉州市丰泽区东湖街道东湖社区居民委员会等8枚社区居民委员会新印章的通知

     

    各社区居民委员会,街道机关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各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印章管理工作,保证印章的严肃性和安全性。经街道办事处研究,决定对存在不同程度损坏的各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印章,进行重新刻制。

    现将新刻制的“泉州市丰泽区东湖街道东湖社区居民委员会、泉州市丰泽区东湖街道仁风社区居民委员会、泉州市丰泽区东湖街道凤山社区居民委员会、泉州市丰泽区东湖街道铭湖社区居民委员会、泉州市丰泽区东湖街道少林社区居民委员会、泉州市丰泽区东湖街道松林社区居民委员会、泉州市丰泽区东湖街道东凤社区居民委员会、泉州市丰泽区东湖街道圣湖社区居民委员会”等捌枚社区居民委员会的铜制印章进行启用,自发文之日起启用。

    原捌枚损坏的旧印章同时废止,并已于1027日由丰泽区公安分局统一收缴销毁。

     

    附:印模

     

     

     

     

     

     

     

     

     

                                            丰泽区人民政府东湖街道办事处

    20151028

     

     

    抄送:街道领导班子成员。

    丰泽区人民政府东湖街道办事处办公室 201510  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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