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2907-0100-2025-00004
- 备注/文号:泉丰泉办〔2025〕5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政府泉秀街道办事处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1-16
泉丰泉办〔2025〕5号
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政府泉秀街道办事处
关于成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社区居委会,机关各办、各中心:
春节、元宵节等传统节日期间,居民燃放烟花爆竹的需求增加,但烟花爆竹易引发火灾、噪声污染,威胁居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全面落实禁放规定,保障街道安全、洁净,经研究,决定成立泉秀街道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薛 超 街道党工委副书记、街道办事处主任
常务副组长:黄志峰 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副 组 长:林 容 街道党工委副书记、政法委员
陈贤斌 街道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长
吴达娜 街道党工委宣传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陈清华 街道党工委组织委员
饶维伟 街道党工委统战委员
林铅铅 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周瑞丽 街道党群服务中心主任
上官顺结 街道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成 员:吴鸿斌 街道党政综合办主任
洪玮玮 街道城市管理岗负责人
刘培元 街道综合执法队副队长
庄丹颖 街道生态环保岗工作人员
叶碧红 华丰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
庄旗明 灯星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
吴金泰 灯洲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
许景文 沉洲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
强达娜 成洲社区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
林志忍 泉淮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
郑君蓉 新秀社区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依托在街道城市管理岗。办公室主要负责组织实施全街道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具体工作;落实上级部门及街道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撰写汇总上报相关文字材料;协调配合相关执法部门检查和相关突出问题的整治等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黄志峰同志兼任,办公室成员有庄丹颖、陈秋萍、陈云萍、吴小平。
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政府泉秀街道办事处
2025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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