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2907-0100-2025-00004
    • 备注/文号:泉丰泉办〔2025〕5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政府泉秀街道办事处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1-16
    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政府泉秀街道办事处关于成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时间:2025-01-23 14:11

      泉丰泉办〔2025〕5号

      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政府泉秀街道办事处

      关于成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社区居委会,机关各办、各中心:

      春节、元宵节等传统节日期间,居民燃放烟花爆竹的需求增加,但烟花爆竹易引发火灾、噪声污染,威胁居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全面落实禁放规定,保障街道安全、洁净,经研究,决定成立泉秀街道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薛  超  街道党工委副书记、街道办事处主任

      常务副组长:黄志峰  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副  组  长:林  容  街道党工委副书记、政法委员

      陈贤斌  街道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长

      吴达娜  街道党工委宣传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陈清华  街道党工委组织委员

      饶维伟  街道党工委统战委员

      林铅铅  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周瑞丽  街道党群服务中心主任

      上官顺结  街道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成    员:吴鸿斌  街道党政综合办主任

      洪玮玮  街道城市管理岗负责人

      刘培元  街道综合执法队副队长

      庄丹颖  街道生态环保岗工作人员

      叶碧红  华丰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

      庄旗明  灯星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

      吴金泰  灯洲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

      许景文  沉洲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

      强达娜  成洲社区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

      林志忍  泉淮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

      郑君蓉  新秀社区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依托在街道城市管理岗。办公室主要负责组织实施全街道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具体工作;落实上级部门及街道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撰写汇总上报相关文字材料;协调配合相关执法部门检查和相关突出问题的整治等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黄志峰同志兼任,办公室成员有庄丹颖、陈秋萍、陈云萍、吴小平。

      

    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政府泉秀街道办事处

    2025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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