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丰政办综〔2016〕13号
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
农贸市场活禽交易和屠宰场所规范管理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
冬春季是呼吸道传染病高发期,省外个别地区已出现H7N9、H5N6病例乃至死亡报告,为有效防控人感染H7N9、H5N6禽流感,根据市爱卫办、市卫管办、市商务局《关于加强农贸市场活禽交易和屠宰场所规范管理的通知》(泉爱卫办〔2016〕1号)文件要求和区政府办《转发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中心城区交通秩序管理规则等四个文件的通知》(泉丰政办综〔2015〕139号)涉及集贸市场常态化管理部门职责分工,现就加强农贸市场活禽交易和屠宰场所规范管理通知如下:
一、明确部门职责,落实农贸市场卫生管理
农贸市场是人感染禽流感病例可能暴露的场所,各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落实农贸市场管理:各街道办事处、区商务局等部门要加强农贸市场卫生管理,加强对市场开办者的指导、监督和管理,要求市场开办者做到市场卫生管理制度上墙,以及设施建设符合行业规范,功能分区合理,商品摆放规范有序,配足卫生管理和保洁人员,保持市场地面整洁,地面无垃圾和积水,并落实清洗、消毒及杀虫等各项措施,着力解决活禽销售、宰杀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降低感染禽流感的风险。区农林水局、市食药监局丰泽分局等部门要严把禽类准入关,严把活禽调运环节,引导商户到大型规范并经检疫没有发现问题的养殖场调运活禽,严防疫区禽类及其产品进行市场销售;并要求商家严格索证索票制度,完善购销档案。市食药监局丰泽分局要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加大禽类加工店面及市场熟食摊点监管力度,杜绝从业人员接触病(死)禽畜肉,加强对市场鲜、活、冻禽畜及其产品检查及监测。各街道办事处、商务局等部门要加强禽流感防控宣传,引导各市场业主充分利用LED、宣传栏等形式开展健康教育,提高市场工作人员、批发零售商及消费者自我防范意识。
二、突出重点,强化活禽交易和屠宰场所管理
活禽暴露是人感染禽流感病毒的高危因素,落实好市场中活禽交易经营场所各项防控措施是防控人感染禽流感的关键。一要加强活禽交易及宰杀区管理。各街道办事处和区商务局、工商局、市食药监局丰泽分局等部门要督促、指导协助市场业主加强活禽交易场所建设,规范设立相对独立的活禽交易宰杀区,强化硬件的规范升级,严格推行、认真落实禽类交易空间独立分立,买、卖人禽分立,以及售卖活禽不过夜等措施。二要整治违规养殖宰杀行为。各街道办事处、区执法局等部门要积极整治违规饲养家禽家畜,对未具备条件、散布各大街小巷的临时活禽交易、宰杀场所,要坚决取缔、关闭。同时,活禽市场休市时,要加强巡查,严防活禽宰杀分散流入居民街区。
三、科学防控,严格执行市场洗消管理制度
各街道办事处、区商务局、农林水局、工商局、市食药监局丰泽分局等部门要督促开展活禽交易的市场落实“三个一”制度(一天一清洗、一周一消毒、一月一休市)。当环境标本检出H7N9或H5N6阳性时,除实施“三个一”措施外,禽流感病毒阳性涉及的市场禽类档口要临时休市3天,经全面有效消毒后方可开放;出现散发感染病例时,涉及的活禽市场至少休市3天,经全面有效消毒后开放;对涉及具有直接关联的市场存栏家禽进行无害化处理,并追踪禽类可能来源;两周内出现2例病例时全区所有活禽市场休市1周,出现多例(>2例)时全区所有活禽市场休市2周。为加强对活禽交易市场管理,市里出台市场卫生管理考评标准(附后),市爱卫办、卫管办、商务局从
附件:1.农贸市场防控人感染禽流感卫生管理考评标准
2.农贸市场防控人感染禽流感卫生管理考评标准内容考评操作说明
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农贸市场防控人感染禽流感卫生管理考评标准
一、市场卫生管理要求
1、市场卫生管理制度上墙,硬件设施建设符合行业规范。
2、划行归市,功能分区合理,商品摆放规范有序。
3、有人员清扫保洁,地面整洁,设置有垃圾收集容器并及时清理;下水道畅通,地面无垃圾及积水。
4、无店外经营和占道经营情况。
5、食品加工经营店铺亮证经营,证照齐全,设施完善,符合卫生要求,“三防”设施基本完善。
6、从业人员取得有效的健康合格证明。
7、市场鲜、活、冻禽类及其产品上市前经检疫合格。
8、利用LED、健康宣传栏或张贴画等形式开展防控知识健康教育。
二、设备设施及人员配备
1、成立清洗消毒队,配足人员,人员相对固定。洗消人员熟悉消毒器械和消毒剂使用方法,做好个人防护后方可上岗。
2、现场可见下列设备和必需品:
①清洗工具:扫帚、叉子、铲子、冲洗用水管。
②消毒工具:喷雾器、消毒容器等。
③消毒剂:含氯消毒剂类(84消毒剂,漂白粉)。
④防护装备:工作服、口罩、胶靴、手套等。
三、活禽交易及宰杀区管理
1、经批准方可设置活禽交易及宰杀区。
2、亮证经营,无超范围经营禽类及其制品。
3、设置相对独立的区域,管理符合卫生要求。
4、活禽销售区、宰杀加工区与消费者之间实施物理隔离。
5、规范活禽进货渠道,严格索证索票制度,建立购销档案,无疫区活禽及其产品进入市场。
6、活禽经营实行鸡、鸭分笼。
7、售卖活禽不过夜。
8、落实好从业人员的个人防护工作:
①佩戴口罩。口罩不交叉使用,用过的口罩不随意丢弃。
②穿工作服、防水围裙,戴长袖橡胶手套。
③进入禽粪污染的地方穿胶靴,用后及时清洗消毒。
④工作完毕离开档位前彻底用肥皂洗手(洗1-3分钟)。
⑤废弃物装入塑料袋内,置于指定地点销毁。
四、卫生和洗消制度执行情况
1、活禽市场实施“三个一”制度(即一天一清洗、一周一消毒、一月一休市)。
2、每日收市后对活禽销售、宰杀场所及活禽笼具、宰杀器具进行清洗消毒,对粪便、污物、废弃物等进行消毒处理、清运。
3、每月休市时间一整天,休市期间活禽经营场所全面清场,并彻底清洗、消毒。
4、有清洗、消毒记录(含清洗消毒时间、消毒药物名称、消毒人员、现场管理人员等)可查。
五、应急处置
1、制定市场人感染禽流感疫情应急预案,适度准备必要物资。
2、如出现疫情时市场应急处置措施落实,包括休市制度及应急消毒制度执行情况。
附件2
农贸市场防控人感染禽流感卫生管理考评标准
序号 |
标准内容 |
考评操作说明 |
一 |
市场卫生管理要求 1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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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市场卫生管理制度上墙。 1分。 |
查现场。 |
2 |
市场硬件设施建设符合行业规范。 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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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划行归市,功能分区合理,商品摆放规范有序。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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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有人员清扫保洁,地面整洁,设置有垃圾收集容器并及时清理;下水道畅通,地面无垃圾及积水。 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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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无店外经营和占道经营情况。 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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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食品加工经营店铺亮证经营,证照齐全,设施完善,符合卫生要求,“三防”设施基本完善。 2分。 |
重点熟食摊“三防”设施完善。 |
7 |
从业人员取得有效的健康合格证明。 1分。 |
查健康证。 |
8 |
市场鲜、活、冻禽类及其产品上市前经检疫合格。5分。 |
查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
9 |
利用LED、健康宣传栏或张贴画等形式开展防控知识健康教育 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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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设备设施及人员配备 1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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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成立清洗消毒队,配足人员,人员相对固定。 2分。 |
查消毒人员名单及工资清单等 |
11 |
洗消人员熟悉消毒器械和消毒剂使用方法,做好个人防护后方可上岗。 2分。 |
现场询问洗消人员消毒器械及消毒剂使用方法(按照产品说明书) |
12 |
现场可见清洗工具(扫帚、叉子、铲子、冲洗用水管等)。 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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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现场可见消毒工具(喷雾器、消毒容器等)。 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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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现场可见消毒剂:含氯消毒剂类(84消毒剂,漂白粉)。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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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现场可见防护装备(工作服、口罩、胶靴、手套等)。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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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活禽交易及宰杀区管理 4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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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设置独立活禽交易区、活禽宰杀区域。 5分。 |
查现场 |
17 |
亮证经营,无超范围经营禽类及其制品。 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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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活禽交易、宰杀区管理符合卫生要求。 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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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活禽销售区、宰杀加工区与消费者之间实施物理隔离。 8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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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规范活禽进货渠道,严格索证索票制度,建立购销档案,无疫区活禽及其产品进入市场。 10分。 |
查购销台账。 |
21 |
活禽经营实行按品种分笼。 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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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售卖活禽不过夜。 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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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从业人员落实好个人防护(①佩戴口罩。口罩不交叉使用,用过的口罩不随意丢弃。②穿工作服、防水围裙,戴长袖橡胶手套。③进入禽粪污染的地方穿胶靴,用后及时清洗消毒。④工作完毕离开档位前彻底用肥皂洗手(洗1-3分钟)。⑤废弃物装入塑料袋内,置于指定地点销毁)。 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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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卫生和洗消制度执行情况 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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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活禽市场实施“三个一”制度(即一天一清洗、一周一消毒、一月一休市)。 5分。 |
现场询问管理人员或查洗消记录 |
25 |
每日收市后对活禽销售、宰杀场所及活禽笼具、宰杀器具进行清洗消毒,对粪便、污物、废弃物等进行消毒处理、清运。 5分。 |
现场抽查或查洗消记录 |
26 |
每月休市时间一整天,休市期间活禽经营场所全面清场,并彻底清洗、消毒。 5分。 |
查洗消记录 |
27 |
有清洗、消毒记录(含清洗消毒时间、消毒药物名称、消毒人员、现场管理人员等)可查。 5分。 |
查内页资料 |
五 |
应急处置 1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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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制定市场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应急预案。 5分。 |
查内页资料 |
29 |
市场适度准备必要物资。 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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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如出现疫情时市场应急处置措施落实,包括休市制度及应急消毒制度执行情况。 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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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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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重点考评有活禽交易或屠宰的农贸市场。
2、农贸市场因管理不力被有关部门强制休市者,总分扣10分。
3、农贸市场执行“三个一”洗消制度的每月休市日不进行考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