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2101-0700-2026-00100
- 备注/文号:泉丰政规〔2026〕3号
- 发布机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6-10-16
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关于重新公布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闽自然资发〔2026〕28号)等规定,经省政府研究同意,现就丰泽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重新公布如下:
一、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由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部分组成。其中土地补偿费占40%,安置补助费占60%。
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分为1个档次。区片价8.7210万元/亩,具体见附件1。
三、征收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的补偿标准按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和地类调节系数计算。地类调节系数具体见附件2。
四、本通知由泉州市丰泽区自然资源局负责解释,各相关单位要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妥善解决实施过程中的有关问题。
五、本通知自2026年11月17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9年 11月16日止,《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泉丰政综〔2023〕120号)同时废止。
附件:1.丰泽区征地区片划分及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一览表
2.丰泽区地类调节系数表
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政府
2026年10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丰泽区征地区片划分及征地区片
综合地价标准一览表
|
档次 |
区片范围 |
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元/亩) |
备注 |
|
Ⅰ |
东海街道、临海街道、城东街道、北峰街道、华大街道、东湖街道、丰泽街道、泉秀街道、清源街道 |
87210 |
附件2
丰泽区地类调节系数表
|
地类名称 |
调节系数 |
备注 |
|
耕地(永久基本农田) |
1 |
永久基本农田系数1 |
|
除耕地以外的农用地 |
0.7 |
|
|
建设用地 |
0.46 |
|
|
未利用地 |
0.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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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公网安备:3505030200039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