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2101-3000-2013-00068
    • 备注/文号:泉丰政办综〔2013〕92号
    • 发布机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13-06-03
    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3-06-10 00:00

    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

        按照《泉州市丰泽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和《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泉政办〔2013〕124号)要求,经区政府研究,现就开展“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合理选择评估重点

    中期评估的内容侧重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对发展目标的实现程度进行评估。对《纲要》确定的主要规划指标的实现情况进行监测评价,包括指标实现的进度、未来的趋势判断等。

    (二)对主要任务、重大项目、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评估。主要包括:

    1.对《纲要》提出的构建现代城市产业体系、构建现代品质城区、构建现代高新人才技术集聚高地、构建对外对台港澳侨交流合作先行先试重要基地、构建生态和谐城区等重点任务的实施情况进行分析评价;

    2.对列入《纲要》中的重大项目是否如期开工、进展程度、资金到位情况等进行分析评价;

    3.对《纲要》提出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及原因等进行分析评价。

    (三)对规划主要目标任务进行预测。主要是对《纲要》提出的主要目标任务到2015年实现情况进行研判,明确是否对规划相关内容进行调整和修订。

    (四)提出推动《纲要》实施的对策建议。结合规划实施进展情况及国内外发展环境的新变化,提出进一步推动规划实施的对策建议。

    二、明确组织分工与协作

    “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由区发展改革局牵头组织,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紧密配合、分工协作,广泛听取有关专家意见。

    (一)各有关部门围绕《纲要》内容,根据职能分工,对各自负责领域进行评估(具体内容见附件),并组织开展调研活动,形成专题评估报告分别报送区政府办和发展改革局。

    (二)各街道办事处要参照区直有关部门的评估重点,对实施本辖区“十二五”规划纲要的情况进行评估,提出评估报告分别报送区政府办和发展改革局。

    (三)区发展改革局在以上工作基础上,起草《泉州市丰泽区“十二五”规划纲要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征求有关部门和专家意见后,将中期评估报告上报区政府。

    三、认真组织实施

    (一)切实加强领导。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及早做出安排,确定专人负责,组织工作班子,制定具体的评估工作方案。区发展改革局要抓好总体组织协调工作,解决好评估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各专题牵头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有关部门要按职责分工积极主动做好相关工作,通力协作,确保中期评估任务圆满完成。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将本单位负责此项工作的联系人及通讯方式发送至区发展改革局。(邮箱:fzplan@yahoo.com.cn;电话:22505239)

    (二)科学进行评估。开展“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要加强调查研究、实事求是、突出重点,紧扣《纲要》提出的发展目标和战略任务,突出政府履行职责的情况,提出进一步推动规划落实的政策举措。中期评估的时点和采用的数据截止到2013年6月30日。

    (三)认真撰写报告。为达到中期评估的预期目的,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要组织专门力量,认真撰写报告。提交的评估材料应包括以下内容:

    1.主要目标任务的进展情况及“十二五”后期的运行预测;

    2.规划实施中开展的主要工作;

    3.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4.进一步推动规划顺利实施的对策。

    (四)按时完成任务。6月15日前,各街道办事处中期评估报告和区直有关部门牵头负责的专题评估报告形成初稿(可暂按2012年12月31日采用数据),并分别报送区政府办和发展改革局;7月15日前,各街道办事处和各有关部门形成正式专题评估报告分别报送区政府办和发展改革局(采用截止到2013年6月30日的数据);8月15日前,区发展改革局完成中期评估总报告提交区政府。

     

    附件:“十二五”规划纲要中期评估主要专题及任务分工

       

     

                                                                  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6月3日

     

    附件

    “十二五”规划纲要中期评估

    主要专题及任务分工

     

    一、“十二五”主要发展目标实现程度中期评估。《纲要》确定的主要指标的中期完成情况评估,及“十二五”期末完成情况预计。(区统计局牵头,区财政局、经贸局、科技局、人口计生局、农林水局、环保局、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按职能分工负责)

    二、“十二五”构建现代城市产业体系中期评估。包括突出做强高端服务业(区发展改革局、经贸局牵头,区科技局、文体旅游新闻出版局等按职能分工负责)、优化提升先进制造业(区科技局牵头,区发展改革局、经贸局等按职能分工负责)等内容。

    三、“十二五”构建现代品质城区中期评估。包括优化空间布局(区建设局牵头,区发展改革局、经贸局、科技局、文体旅游新闻出版局、交通局等按职能分工负责)、创新城市管理模式(区建设局牵头,区执法局、环保局、交通局、卫生局、公安分局等按职能分工负责)、推进和谐社区建设(区民政局牵头,区建设局等按职能分工负责)、提升城市文明水准(区委文明办牵头,区民政局、科协等按职能分工负责)等内容。

    四、“十二五”构建现代高新人才技术集聚高地中期评估。包括建设人才强区(区委组织部、公务员局牵头,区教育局、科技局、台工办、科协等按职能分工负责)、建设科技强区(区科技局牵头,区委组织部、区公务员局、经贸局、财政局、科协等按职能分工负责)、建设教育强区(区教育局牵头,区公务员局、财政局、建设局、综治办、公安分局等按职能分工负责)等内容。

    五、“十二五”构建对外对台港澳侨交流合作先行先试重要基地中期评估。包括转变外经贸发展方式(区经贸局牵头,区发改局、贸促会等按职能分工负责)、巩固提升丰台港澳侨合作层次和水平(区委台工办牵头,区经贸局、文体旅游新闻出版局、贸促会、侨联、侨办按职能分工负责)等内容。

    六、“十二五”构建生态和谐城区中期评估。包括优化城市生态环境(区环保局牵头,区经贸局、建设局、农林水局、民政局等按职能分工负责)、统筹推进社会事业协调发展(区文体旅游新闻出版局、卫生局、计生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职能分工牵头)、维护社会安定稳定(区综治委、区委政法委牵头,区安监局、公安分局、司法局、信访局、经贸局等按职能分工负责)等内容。

    七、“十二五”重点建设项目中期评估。对《纲要》确定的重点建设项目的中期完成情况进行评估,并提出“十二五”后半期推进重点项目建设的对策措施。(区发展改革局牵头,有关部门按职能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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