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规〔2024〕32号)、《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社会保险补贴政策的通知》(泉人社文〔2025〕71号)等文件规定,经区人社部门审核,泉州市兴航专利代理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等18家单位符合申领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补贴条件,拟给予社会保险补贴219629.46元。现将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丰泽区纪委驻区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或丰泽区人社局办公室(就业股)反映。
公示时间:2025年6月12日至6月18日
公示电话:
22502001 丰泽区纪委驻区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22594699 丰泽区人社局办公室(就业股)
附件:丰泽区2025年度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补贴拟发放情况表(第一批)
丰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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