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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丰泽区(非古城区)私有危房 翻建管理规定的通知》政策解读
2025-02-25 10:57 阅读人数:1

  一、政策背景与制定依据

  随着城市发展,部分私有房屋因建成年代较早,存在安全隐患,影响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活质量。为有序推进私有危房改造,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及《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规定》。

  二、目标任务

  进一步规范我区(非古城区)范围内私有危房建设管理,推动和规范丰泽区(非古城区)非经营性出让项目用地范围内私有危房翻建工作,坚持依法依规、稳妥有序推进辖区私有危房更新改造,强化私有危房翻建全过程监管,切实解决群众危房安全问题,提升群众生活品质。

  三、主要内容解读

  (一)翻建条件:哪些私有危房可以申请翻建?

  申请私有危房翻建需满足位于丰泽区(非古城区)范围内,具有独立用地且持有《不动产权证书》或《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等合法权属证明,并经泉州市住建局官网公布的泉州市房屋安全鉴定机构鉴定为 D级危房(经营性出让项目用地的个人私有危房翻建除外)。

  若房屋已纳入或拟纳入统一改造片区范围、位于地质灾害隐患范围,或所在位置规划为排洪沟、地下管网、城市道路、供电走廊、消防通道等市政设施、城市绿地和其他城市公共空间以及非建设用地的,不予批准翻建。

  (二)建设要求:翻建可以建多大、多高?

  私有危房翻建占地面积原则不得超过原建筑合法占地面积,建筑层数原则上按“三层(局部三层)”审批,且不得设置夹层,第三层建筑的水平投影面积控制在第二层建筑面积的70%以下,建筑高度控制在10.5米以下(清源山风景名胜区范围内的私有危房翻建项目以清源山管委会书面意见为准)。

  (三)审批流程:如何申请办理翻建手续?

  收件:申请人向所在地社区便民服务窗口提出申请,经社区收件初审、属地街道办事处确认后,按月成批报送区自然资源局。

  资格确认:区自然资源局会同区住建局、文体旅游局、城管局、属地街道等部门对提交材料进行联合审查并出具意见。

  审批:区自然资源局受理翻建方案设计图纸等材料,按程序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监管:属地街道负责日常巡查,对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抄告相关部门查处。

  (四)关键环节提醒:施工前后需要注意什么?

  项目开工前申请人应依法向区住建局、危房所属街道办事处办理施工报备手续;向危房所属街道办事处领取“危房翻建工程公示牌”;向区自然资源局申请验线。

  项目施工过程中申请人应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悬挂“危房翻建工程公示牌”,接受各方监督。发现疑似文物的,应立即保护现场、暂停施工并向区文旅局报告。

  项目竣工后申请人应按竣工验收相关要求组织各方开展竣工验收,形成竣工验收报告。

  四、范围期限

  本管理规定自2025年2月25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6年2月24日。

  五、联系电话

  区自然资源局行政审核审批股    0595-22768023

  区住建局建设工程管理股        0595-22575628

  区城管局市容公用管理股        0595-22582280

  区文体旅游局文物保护中心      0595-22508750

政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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