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政排水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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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350500MA33U9CA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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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泉环罚〔2023〕27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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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了《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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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6月14日,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负责运营管理的泉州市城东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其旧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已停用,新增一套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未及时向生态环境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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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三项“违反本条例规定,排污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三)损毁或者擅自移动、改变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之规定和《福建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规则和基准》违法行为共性裁量基准表、违法行为修正裁量基准表和违法行为个性裁量基准表中“(四)违反污染源排污口规范化和自动监控管理类,序号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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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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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贰万壹仟伍佰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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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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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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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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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泉州佳美工艺品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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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3505031564955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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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泉环罚〔2023〕27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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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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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6月27日,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彩绘车间正在生产,配套建设的UV光解净化设备未通电运行,当场开启电源后12根UV灯管中有5根未亮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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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一)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未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或者未采取减少废气排放措施的;……”之规定和《福建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规则和基准》违法行为共性裁量基准表、违法行为修正裁量基准表和违法行为个性裁量基准表中“(十四)违反大气污染防治规定类,序号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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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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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贰万伍仟壹佰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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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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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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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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