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信息(2026.2.12)
2026-02-13 15:13 阅读人数:1

 

行政相对人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姓名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类别

处罚内容

罚款金额(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机关

泉州南新漂染有限公司

91350500611539574P

吕斯郎

闽泉环罚〔202632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的规定

20251125日,本机关执法人员对该单位进行现场检查、开展监督性监测及现场勘察,并委托科瑞检测(福建)有限公司现场对该单位无组织废气进行现场采样监测2025年12月8日,本机关收到科瑞检测(福建)有限公司检测报告结果显示,该单位厂界臭气上风向参照点G1、下风向1#监控点G2、下风向2#监控点G3、下风向3#监控点G4臭气浓度最大值为35,超过《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新扩改建”的限值(恶臭浓度标准值20)。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

罚款

罚款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10

2026.2.12

泉州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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