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2907-0100-2025-00007
- 备注/文号:泉丰泉办〔2025〕12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政府泉秀街道办事处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6-11
泉丰泉办〔2025〕12号
关于开展2025年度泉秀街道入户更新居民健康档案工作的通知
各社区居委会、泉秀街道卫生服务中心:
为严格落实《泉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居民电子健康档案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切实提升辖区居民电子健康档案数据质量与管理水平,经研究,街道决定开展2025年度辖区内居民健康档案新建及更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序时进度对辖区内居民电子健康档案进行全面清理,确保2027年11月底前完成首轮全域档案清查,2028年起建立常态化循环清理机制,每年完成1/3人口数量档案的摸排,有效剔除死亡、重复、长期失访、信息不完整及错误档案。同步做好泉淮、新秀、灯星社区及其他社区回迁安置房、商品房常住人口的健康档案建档及更新工作。
二、工作任务及安排
(一)入户范围及时间
1.重点区域:2025年优先覆盖新秀社区、泉淮社区、灯星社区,其他社区入户工作后续另行部署。
2.时间安排:
新秀社区:2025年6月16日-6月20日
泉淮社区:2025年7月1日-7月11日
灯星社区:2025年8月4日-8月15日
备注:卫生服务中心入户团队提前与各社区联络员对接,合理规划路线及人员,原则上利用晚间时间集中入户,未完成任务的团队需自行安排补入户。
(二)职责分工
1.社区职责:配合卫生服务中心做好入户协调、路线引导及居民信息初步核实工作;协助通知65周岁及以上未体检居民参与健康体检,对需上门体检的特殊人群做好登记汇总。
2.卫生服务中心职责:一是组建入户团队(每组2名工作人员+社区/物业协调人员),配备工作牌、血压计、血糖仪等设备及宣传材料;二是入户人员培训(由卫生服务中心公卫科组织),内容包括档案更新规范、医保政策解读、慢性病管理流程等;三是完成健康档案的建立。
(三)档案管理要求
1.建档对象:本辖区居住满半年以上的常住人口及流动人口。
2.资料归档:入户团队需在入户结束后1周内完成档案更新,确保信息真实完整;对长期失访(超过2年无法联系)的居民档案,由卫生服务中心按规定标记并备案。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质量管控
卫生服务中心需建立“入户-建档-复核”三级质控机制,中心公卫科定期抽查档案质量,确保数据准确无误,各社区配合中心做好入户数据复核工作。
(二)深化卫健融合服务
入户过程中,工作人员同步开展以下工作
1.政策宣传:普及专家门诊时间、中医馆特色服务、医保最新政策及卫生服务中心诊疗范围;
2.健康管理:登记新发现的高血压、糖尿病患者信息,协助符合条件的居民办理医保特殊病种手续;
3.特殊关怀:为高龄、行动不便老年人填写《居家养老需求调查表》,引导未体检老年人到中心体检,对长期卧床需护理的居民对接人民医院做好转诊。对符合办理家庭病床条件的居民,指导和协助办理。
(三)密切协同配合
卫生服务中心负责技术指导和问题解答,各社区指定专人配合对接入户工作,双方建立定期沟通机制,每周反馈进展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难点。
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政府泉秀街道办事处
2025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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