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创业

一次性创业补贴

一次性创业补贴 指首次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使用本人身份信息注册创办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合作社、网店等并担任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所创办企业(实体、网店)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含6个月,下同)且当前仍在正常运营。

概述

一次性创业补贴 指首次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使用本人身份信息注册创办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合作社、网店等并担任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所创办企业(实体、网店)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含6个月,下同)且当前仍在正常运营。

申请对象

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或返乡农民工。

享受补贴(待遇)

在省内首次创业的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创办企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或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险6个月的,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人及所创办企业符合上述条件,且企业带动就业人数5人及以上的(含创业者本人,以企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人数为准),给予不超过10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所需经费从就业补助资金列支。

申请说明

对丰泽区创业者提供创业担保贷款贴息、一次性创业补贴、创业带动就业补贴、自主创业社保补贴等“创业政策礼包”。

申请材料

1.《泉州市一次性创业补贴申领表》;

2.申请人身份证、就业创业证、最近6个月的社保缴纳凭证(大中专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书;返乡农民工须经创业所在地乡镇(街道)劳动事务保障所初审);

3.工商营业执照(副本);

4.经营场地相关材料;

5.最近6个月的完税(免税)凭证;

6.《泉州市一次性创业补贴之创业带动就业人员花名册》、劳动合同、社保缴纳凭证

温馨提示

为方便内页归档,复印材料请一律使用A4纸。

(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材料)

 

 

申请流程

符合条件的企业向区就业人才中心提交申请材料,由区就业人才中心审核,经区人社局复核并公示无异议后,按就业补助资金拨付流程发放至企业银行账户。

申请地址

丰泽区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就业人才中心窗口

申请期限

常态化申请

 

咨询方式

申请中遇到什么问题,请及时与丰泽区就业和人才人事公共服务中心联系,相关问题请拨打丰泽区就业和人才人事公共服务中心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22508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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