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及意图
依托楼宇经济发展现代服务业,是当前推进创新发展、促进转型升级的重要抓手,更是中心城区突破土地资源匮乏、拓展经济发展空间,提升经济总量的必然选择。当前我区楼宇经济依托中心城区的区位优势取得一定发展,但总体发展层次仍然不高,主要表现为发展不均衡、总量规模偏小、楼宇专业特色不明显、聚集辐射性不强等。研究制定《丰泽区促进楼宇经济发展若干措施》,其目的就是要调动楼宇业主或开发商加强商务楼宇开发、做好楼宇业态调整、提升楼宇品质的积极性,营造推动楼宇经济发展良好的政策环境。
二、主要内容
本《措施》由三个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确定适用本《措施》楼宇范围及对象。规定可享受本措施的楼宇建筑为商务、商业楼宇或“双创”载体、科技孵化器等科研楼宇,扶持对象为楼宇业主(或运营机构)和入驻企业。
第二部分:提出5条扶持措施。为调度各方积极性,全力推动楼宇经济发展工作,提出了5条激励引导的扶持措施。其中对应楼宇业主(或运营机构)4条,包括鼓励扩大楼宇规模、壮大楼宇税源、支持招大引强和打造培育专业楼宇等方面。对应入驻企业1条,即支持企业发展壮大,包括入驻企业经营贡献奖励和鼓励“个转企”、服务业企业新增入库纳统的奖励。
第三部分:规定本《措施》主要申报程序及其他常规事项。本《措施》每年组织一次申报,时间一般是在跨年度的上半年,由企业向辖区街道或园区管委会提出申请,初审合格后报区发改局审核。《措施》规定了奖补额度总量控制,即楼宇业主(或运营机构)当年度累计享受的区级各类财政奖励或补助总额(包括上级政府要求区级出资补助或奖励金额)不超过当年度该楼宇入驻企业区级财政贡献(其中应扣除该楼宇入驻企业已享受的奖励或补助)。
三、特色亮点
1.为能够及时根据措施执行效果进行针对性修订,最大限度发挥政策激励引导作用,本《措施》有效执行期暂定至2019年底。
2.本《措施》针对性、目的性较强,重点为了改善我区楼宇经济发展不均衡、高税源企业不多、楼宇专业特色不明显、聚集辐射性不强等问题。《措施》是在衔接原《关于加快楼宇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泉丰政综[2012]111号)基础上和其他政策条款标准进行制定的,在意图表达准确规范的同时,各项条款均以较为简洁明了的“干货”形式体现。
四、落实措施
本《措施》由区发改局和区招商办共同解释、执行。考虑部分条款兑现认定涉及纳税情况,一般是跨年度的上半年组织本《措施》政策兑现申报工作,每年组织一次。
五、办事指南
1.区发改局通过政务内网向各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发布本《措施》政策兑现工作通知,由各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负责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单位申报;
2.申报单位向辖区街道办事处或园区管委会提出申请,按要求提供相关附件材料。各辖区街道办事处在严格审查申报事项及相关附件资料,经确认无误后,在申请表格就申报事项及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出具审查意见并加盖公章报区发改局;
3.区发改局会同区招商办、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共同进行复审,取得一致意见后形成本《措施》年度兑现方案;
4.兑现方案呈报区分管领导研究同意后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审定。
5.主要附件材料:企业营业执照,楼宇建筑物有效批复文件、工程验收报告等;有关完税证明及第三方专项审计报告;企业获批(评)名牌企业的相关材料。
(解读单位:泉州市丰泽区发展和改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