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公安局后渚边防派出所关于招领涉案财物(无主)的公告
我所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发现一批涉案财物(明细详见附件),无法联系到所有人。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228条和《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171条之规定,望该涉案财物的合法所有人在公告1年内持合法手续,身份证明文件到泉州市公安局后渚边防派出所法制室领取(联系人:杨警官,15695958119、0595-22909110)。
本公告1年内仍无人认领的,我局将按法律规定对上述涉案与非涉案物品按照无主财物处理,依法进行变卖、拍卖或销毁,将所得上缴国库。
公告时间:2021年8月30日
监督机关:泉州市公安局丰泽分局警务督察大队
联系电话:0595-22577862
泉州市公安局后渚边防派出所
2021年8月30日
涉案财物(无主或无法联系物主)公示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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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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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品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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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品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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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品持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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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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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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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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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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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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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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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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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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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银涉嫌盗窃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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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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