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大队在清理历年涉案财物中,有部份赌博案件的暂扣款(明细详见表格)现无法通知到当事人,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228条和《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第171年之规定,望该涉案的合法所有人在公告六个月内持合法手续,身份证明等相关法律文书到泉州市公安局丰泽分局领取(联系人:杨警官、朱警官0595-22577835)。
本公告后六个月内仍无人认领的,我局将按法律有关规定对上述无主财物处理,依法上缴国库。
特此公告!
二0二三年八月十五日
治安大队暂扣款网上公示表(2023.8.15) | |||||
序号 | 登记时间 | 当事人 | 暂扣金额(元) | 经办单位 | 处理情况 |
1 | 2008.10.10 | 无主 | 29,850.00 | 原行动队 | 公示 |
合计 | 贰万玖仟捌佰伍拾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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