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依据
[法规] 《福建省特种行业和公共场所治安管理办法》 (福建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 第十六条 领取许可证的特种行业、公共场所停业或者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经营地点的,经营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向原发证的公安机关办理许可证注销或者变更手续。
二、申请条件
领取许可证的特种行业、公共场所停业或者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经营地点的
三、窗口办理
办理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妙云街160号丰泽树脂工艺品研发展示中心大楼三楼11号窗口
联系电话:0595-22500579,办理时限:受理后3个工作日
交通指引:可乘坐22路,30路,42路,44路,K307路,K308路公交车到丰泽区行政服务中心站点
四、申报材料
1. 福建省特种行业许可证变更申请登记表
2. 变更后的营业执照
3.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经营者的有效身份证件
4. 特种行业许可证正、副本
5. 委托代理人申请的,需附具委托书(双方签名盖手印或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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