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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敬国家功臣!丰泽区7人获得“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纪念章
2019-09-30 10:57 阅读人数:1
 日前,区委书记黄景春带队上门,看望慰问部分“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纪念章获得者,向他们送上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颁发的珍贵纪念章。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林希妍参加。



家住东湖街道东湖社区的离休干部杨位苗今年已经92岁了,是“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纪念章获得者之一。

 

“家里住几个人,有几个孩子,平时常回来看您吗?”“有没有定期体检?”“周边环境治安怎么样?”在杨位苗家里,黄景春与老人亲切交谈,了解和关心老人的家庭成员、身体健康、生活起居等情况。

 

交谈中,黄景春说,获得“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纪念章是一份很大的荣誉,他代表区委区政府向老人送来这枚珍贵的纪念章,感谢他为党和国家事业做出的贡献。黄景春叮嘱老人要保重身体,有什么困难及时跟街道、社区反映,街道社区和相关部门平时要多走访多关心,多为老人解决实际问题。

 

黄景春指出,要学习和弘扬纪念章获得者们坚定的理想信念、高尚的革命情怀、顽强的斗争精神,形成全社会崇尚先进、尊爱英雄的浓厚氛围,激励广大干部群众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加快建设丰泽现代化城市核心区不懈奋斗。

 

据了解,经中央功勋委核定,福建有8451人获得“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纪念章。丰泽区共有7人获得纪念章,其中有6人为离休干部、1人为百岁老党员。




为了让大家深入了解这枚纪念章,

小编在这里作一番介绍。

 

“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纪念章由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颁发。

 

颁发“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纪念章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系列庆祝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凝聚力和感召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据党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人介绍,“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纪念章颁发给下述对象中符合条件的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参加革命工作的、健在的老战士老同志;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获得国家级表彰奖励及以上荣誉并健在的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因参战荣立一等功以上奖励并健在的军队人员(含退役军人);

 

  ——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作出杰出贡献的国际友人。


 2019年1月1日以后去世的,

 

在此次发放范围之内。





纪念章使用铜胎镀金材质,通径为50毫米,主要元素为五星、“70”飘带、团锦结、如意祥云和光芒,主色调为红色和金色。




核心部分为五星,代表国家荣誉。“70”飘带象征中华人民共和国70年奋斗历程。团锦结环绕在五星和“70”飘带周围,寓意全国各族人民大团结,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愿景。章体外环以如意祥云、光芒构成,象征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同时表达隆重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日,礼赞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辉煌成就,以及在70年辉煌奋斗成就的基础上不忘初心、继续前进的坚定决心。



(摘自看丰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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