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FJMZ泉招[2020]018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源、华大街道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已由泉州市丰泽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泉丰发改审[2020]10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丰泽区清源街道办事处、华大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源由建设单位申请上级补助及自筹,招标人为泉州丰泽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泉州市丰泽区;
2.2. 工程建设规模:清源街道总投资约23万元、华大街道总投资约123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清源、华大街道3个老旧小区改造,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小区管道改造2320米,路面改造2100平方米、绿化景观改造,以及大门、围墙、路灯、安防监控、垃圾分类等配套设施改造,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1472944元;(暂定价,具体以答疑截止日期公布的控制价为准)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6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一个标段;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叁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市政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注:1.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文件规定,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及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闽建筑〔2019〕22号) 文件规定,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
2.福建省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应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启用新版二级建造师 注册管理信息系统及电子注册证书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许[2019]128 号)要求执行,其中:
(1)自 2019年12月30日起,在全省范围启用二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不再发放纸质证书。电子证书与有效的纸质证书等效使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原纸质证书在有效期内的可继续适用,待二级建造师办理增项、延续等业务后改发电子证书,纸质证书同时失效;
(2)自2020年1月1日起,投标人采用二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参与投标的,取消在推荐中标候选人前通过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查询到投标人拟派出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编号作为实质性要求的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一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一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①根据闽建筑[2015]35 号文件规定,省外建筑企业应当在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息;②本工程项目严格执行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有关通知及规定,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将按否决投标处理。③被列入黑名单的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本工程投标。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10. 为确保项目按期保质保量完成,招标人要求投标人可以同时参加清源、华大街道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东海街道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丰泽街道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泉秀街道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东湖街道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五个项目的投标,但每个投标人只能中标其中的一个项目。按开标时间的先后顺序,已被确定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将不再被推荐为后续开标项目的中标候选人。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0 年12月 9日8 时30分 00 秒至2020年12月14日17 时30分00秒通过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s://www.enjoy5191.com/ )采取无记名方式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预算书电子版等资料)每套售价100元(售后不退)。过期不售。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福建随行软件有限公司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打开。对平台操作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福建随行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870-5191。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简易评标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2020年12月20日17:00前(以银行实时对账单为准)汇到招标人指定帐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 FJMZ泉招[2020]018号),且须一次性一次汇款到指定帐户。未按规定缴交投标保证金者视为自动弃权。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采用银行转帐或电汇形式提交的,必须从法人单位基本帐户汇出,并注明工程招标编号。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
帐户名称: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
帐 号:355000888018010018184;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0年12月21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通过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3本工程采用网上无纸化招投标,投标人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可对已投递的电子投标文件撤回、编辑再投递、交易系统以投标截止时间前最后一份投递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信息为准。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操作规程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对其进行加密和上传,有关投标的操作规程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相关使用说明或电话咨询客服(联系电话:4008705191)。
7.4电子投标文件解密:
投标人应在开始解密时间起30分钟内在线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操作,因投标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其投标视为无效。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qzfz.gov.cn)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网 址:https://www.enjoy5191.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泉州丰泽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泉州市津淮街西段G5幢70号,邮编:362000
电子邮箱: /
电话:15375873377,传真: /
联系人:黄纬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东海街道宝德集团D座415-417室,邮编:362000
电子邮件: 438255074@qq.com
电话:13645978176,传真: /
联系人: 小陈
监督部门:泉州市丰泽区住房和建设局
联系电话:0595-22575628
日期:2020年12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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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丰泽区委宣传部 丰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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