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新闻中心 > 通知公告
泉州市丰泽区区级社保基金定期存款(二期)招标项目更正公告
2023-08-18 11:00 阅读人数:1

各拟投标人:

根据项目需要,我司现对GW2023-SH557泉州市丰泽区区级社保基金定期存款(二期)招标项目招标文件内容作如下更正:

1)资格要求“营业状况”证明材料:投标人应提供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修改为:“投标人需提供相应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2)资格要求“金融机构综合评价”证明材料:投标人需提供相应有效证明材料。修改为:“投标人应提供其(或投标人上一级分行)有效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综合评价B级以上(含B级)证明材料复印件。”。

3)关于投标保证金,投标人若无转账权限的,可由投标人上级银行进行投标保证金缴纳。

本通知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招标人:泉州市丰泽区财政局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政府大楼主楼2

项目负责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0595-22508665

10、代理机构: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东海大街东海滨城马可波罗豪园C308

项目负责人:吴树炜

联系电话:18965651201

 

 

 

 

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八月十八日

相关解读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