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丰泽区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064号建议的答复函
2022-06-30 11:46 阅读人数:1

 泉丰政文函〔2022〕46                                  

                 答复类别:B类

                               

关于丰泽区六届人大一次会议

1064号建议的答复函

 

尊敬的吕阳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发展泉州鲜花港品质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1、关于在鲜花港建设国家生态露营示范基地项目的建议,办理情况如下:泉州鲜花港国家生态露营基地以项目地山、水、田、林等自然自然为基础,以营地研学为核心,以构建生态化研学产业为目标,通过业态的筛选、组合与植入,将生态环境与露营产业、研学教育产业相融合,打造集生态旅游、生态营地建设、特色研学推广、生态修复和生态保护成果展示与应用宣传等功能为一体的国家级生态露营基地。项目总面积约1500亩,总投资约17950万元,分二期建设。一期投资11750万元,以综合服务区、生态研学教育区、生态花卉产业示范区及部分生态绿色营地为主。二期投资约6200万元,以生态绿色营地打造及生态保护为主。2021 年入选泉州市教育局中小学劳动教育特色项目名单,并被评为泉州市中小学生劳动教育实践基地丰泽区关心下一代劳动实践基地2022-2024年度丰泽区家庭教育特色教学点(劳动实践)中国林业产业联合会于2020年4月2日函复同意泉州鲜花港创建生态露营示范基地。2021年4月26日,丰泽区政府就此情况致函泉州市清源山风景名胜保护区管理委员会。2021年5月12日泉州清源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复函,称该基地可能涉及耕地、生态公益林范围、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东门窑址范围、水库区域,应分别征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市林业主管部门、文物主管部门、水利部门的意见。华大街道今年也将积极协调相关部门、指导鲜花港推进露营基地建设项目,下一步,丰泽区政府将向泉州市政府申请,由市领导牵头协调统筹鲜花港国家生态露营示范基地项目建设。

2、由于配套设施的不足,制约着泉州鲜花港品质的提升发展,建议有关部门予以支持相关配套设施的建设的建议,办理情况如下:泉州市鲜花港由福建农本实业有限公司(简称农本公司)负责投资建设,成立于 2015 年,由于泉州市鲜花港用地属于国家风景名胜区清源山南麓控制性范围,除一期花田花展,其他用地始终未开发利用。街道长期以积极推动其建设础配套设施,协助其提升旅游业配套服务水平,已在鲜花港入口处建设碗窑公园,大力提升鲜花港入口景观。我局将立足职能范畴,根据清源山总体规划推进该项目建设旅游基础配套设施(包括旅游厕所)。

感谢您对我区旅游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希望您继续就我局的各项工作提出真知灼见,积极出谋献策,共同推进我区文体旅游事业蓬勃发展。

 

分管领导:杜海峰

经办人员:贾诗静

联系电话:22508739

 

 

 

泉州市丰泽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2022年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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