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雅莉、胡喜兵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城市社区治理“共建共治共享”建议》(第1088)号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我区城市社区治理“共建共治共享”现状。泉州市丰泽区现有社区居委会84个。2014年以来,区民政局创新性提出建立健全“一定五化”社区治理机制,既定发展目标、布局功能化、管理智能化、服务人本化、协作社会化、保障多元化。2014年至2021年,从“一定五化”试点社区到“共建共享”新型示范社区试点,到近邻服务试点社区,经过8年的探索实践,我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共建共享社区治理格局逐渐成形。丰泽区被列入省级社会工作综合试点,并通过验收,丰泽社区、圣湖社区、源淮社区3个社区工作法入选省优秀社区工作法。
(一)全面建立社区“大党委”组织体系,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和社区居民委员会的主体作用,把市、区有关职能部门党员干部、驻区单位党组织书记或党员负责人吸收为社区党组织兼职委员,扩大社区党组织领导班子中各领域单位成员的覆盖面。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在职党员“双报到”服务机制,定期组织开展共建共享、关爱帮扶、志愿服务等活动。建立社区党建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解决社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推动社区和谐稳定和各项事业健康发展。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社区资源共建共享指导意见》,通过实行“党建共创、项目共建、资源共享、服务共办”,推动社区辖区内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部队、学校、群团组织和其他社区组织积极参与社区建设、管理和服务,最大限度地实现人力、物力、财力和其他社会资源的优化整合利用。倡导驻区单位与社区签订共驻共建协议书,部署共建内容,制定项目清单,明确职责分工,推动共建协议落地见效,实现“驻在社区、融入社区、共建社区”。
(二)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机制。制定《城乡社区协商基本规范》《城乡社区协商具体制度》,推进城乡社区协商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构建程序合理、环节完整的协商民主体系,完善协商于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的落实机制,丰富有事好商量、众人事情由众人商量的制度化实践。实施社区“微协商微议事”专项行动,探索建立以网格、住宅小区(街巷)、楼栋协商为主要形式的社区“微协商微议事”机制,按照“大事大议、小事小议、急事立议”的原则,灵活运用小区协商会、业主协商会、物业协商会、楼栋协商会等形式,鼓励社区弱势群体和边缘人群积极参与协商,推动协商民主向基层群众延伸。建立社区协商召集人制度,社区党组织书记或社区居委会主任是协商总召集人,优先把社区专职工作者、居民小组长、网格长、街巷长、楼长、业委会主任、物业服务公司负责人、社区社会组织负责人培育成为区域协商召集人。出台《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居规民约的通知》,从完善决策制度、明确决策规则、规范决策机制三方面指导居委会修订完善居民公约,保障居民对居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开展优秀居规民约征集活动,充分发挥示范导向作用,以点带面促进居民公约规范化工作的全面推进。目前,全区所有社区均已完成居民公约修订。
(三)积极整合资源,集结多方力量,调动社会多元主体参与基层治理积极性。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协同社区治理作用,实施社区社会组织培育提升工程,大力培育发展城乡社区社会组织,依托街道综合服务中心、社区服务站建立社区社会组织孵化基地,为初创的社区社会组织提供组织运作、活动场地、培训交流、孵化培育和项目管理等服务。做好社区社会组织分类管理和服务指导,重点发展为民服务、养老照护、公益慈善、促进和谐、文体娱乐等活动的社区社会组织,积极推进品牌社区社会组织和社区社会组织品牌项目建设。探索建立社区服务“时间银行”,每个社区至少建立5支志愿者队伍,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活动,鼓励驻区企业、机关、学校、医院等成立志愿服务队进社区服务,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到社区开展志愿服务。按照“政府扶持、社会承接、专业支撑、项目运作”的思路,根据社区发展特点和居民需求,推行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三社联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三社联动”试点和街道社会工作站建设,建立以社会工作者为主导、社会组织为载体、社区为平台的社会工作服务模式,围绕老年人、妇女、青少年和特殊人群,提供专业化、高质量的社会工作服务。加大社区社工专业人才培养力度,每个社区至少配备1名社区社会工作者。
二、针对您提出的建议,今后我局将继续立足社区实际,从社区治理理念、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多元社区治理主体、智能社区等方面着手,秉持“以人为本、共治共享、依法治理”的理念, 积极发动群众的广泛参与, 以建立共治共享的和谐社区为目标,让社区治理更有温度、有力度。今后社区是城市治理的“最后一公里”。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丰泽区社区治理工作给予支持!
分管领导:蔡鹏举
经办人员:吕岚岚
联系电话:22538762
泉州市丰泽区民政局
2023年6月1日
(主动公开)
抄送:区委督查室、区人大人事代表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