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纺检测(福建)有限公司实验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公开
2020-03-25 10:34 阅读人数:1

一、中纺检测(福建)有限公司实验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公开:

        根据中纺检测(福建)有限公司报送的《中纺检测(福建)有限公司实验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关于申请审批该项目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申请表》已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

    中纺检测(福建)有限公司实验室建设项目选址于丰泽区东海街道宝盖工业区2#,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总规模为项目占地面积1370.18㎡,建筑面积3050㎡,年检测11万件样品。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发生变化,应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工程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和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后,工程建设产生的生态环境影响能够得到一定的缓解和控制。我局原则同意环境报告表的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和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要求:

    1、废水:

    项目二次清洗废水应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并经处理达标后汇同经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的生活废水、实验室保洁废水及制超纯水产生的浓缩废水一起纳入市政污水管网,项目只能设置一个方便监测采样的规范化的排污口。废水排放执行GB8978-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一级标准:

    CODcr100mg/L   BOD20mg/L  SS70mg/L   PH 6-9  NH3-N15mg/L

    2、废气:

    实验室应加强废气收集,安装高效治理设施。实验过程应使用低(无)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的原辅材料,废气经净化处理后由排气筒高空排放,挥发性有机废气排放执行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标准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2-2018)中其他行业排放浓度和限值;酸雾废气排放应符合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标准限值。

    3、噪声:

    项目无高噪声设备,噪声排放标准执行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区标准:昼间(6:00-22:00)≤60分贝;夜间(22:00-次日凌晨6:00)≤50分贝。

    4、项目实验过程产生的药品废液、初次清洗废液、废药品瓶、沾染化学品的破碎废玻璃、废活性炭等应分类收集,加强管理,杜绝废液、废水的跑、冒、滴、漏现象发生,并应严格执行危险废物管理规定及时交由具备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机构进行处理;废药品瓶应由供应商定期回收处理;生活垃圾应分类收集、及时清运。

    5、项目应制定确实可行的风险防范措施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我局备案。

    6、总量控制指标:按照《泉州市环保局关于全面实施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后做好建设项目总量指标管理工作有关意见的通知》(泉环保总量[2017]1号)。

    要求项目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和排污许可制度,并在项目竣工后按照生态环境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

 

 

 

                          泉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0224

 

 

二、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传真):0595-22506087   

  通讯地址:丰泽区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 编:36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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