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丰泽生态环境局依法对拟作出审批意见的泉州市熠林环保检测有限公司实验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公开。
公开时间:2021年2月7日—2月11日(5个工作日)。
1.项目名称:泉州市熠林环保检测有限公司实验室建设项目
2.建设地点:泉州市丰泽区北峰街道泉州软件园研发2号楼3层
3.建设单位:泉州市熠林环保检测有限公司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泉州南京大学环保产业研究院
5.项目概况:
项目总投资500万元,总建筑面积1200m2,其中实验室面积800m2,办公室面积400m2,主要设备包括气相色谱2台、原子吸收光谱仪1台、离子色谱仪1台、原子荧光光谱仪1台等,主要开展业务为废水、废气、土壤等样品的分析检测。
6.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施工期环境影响结论
实验室装修过程中产生的噪声、扬尘、废水和建筑废物对环境的影响将随着施工的完成而结束,但在装修过程中必须采取前述的措施,最大限度地降低对周围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2)运营期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①运营期水环境影响结论
项目产生的含重金属废水、酸碱废液、有机废液等环境风险较大的废水废液统一收集后放置在危废储藏间并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实验室清洗废水及酸雾净化处理废水经预处理后排入自建污水一体化设施进行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最终进入北峰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其他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自建污水一体化设施进行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最终排入北峰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对区域水环境影响较小。
②运营期大气环境影响结论
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酸雾(以HCl计)和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酸雾经收集后进入“碱液喷淋”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拟建的20m高排气筒(#1)排放;有机废气经收集后进入“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拟建的20m高排气筒(#2)排放。废气正常排放时,对本评价区域内的污染物浓度增量贡献值较小,低于本评价提出的环境质量控制标准,故本项目废气排放时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小。
③运营期噪声环境影响结论
通过选用低噪声的分析仪器和设备,且所有仪器设备均放置在室内,同时实验室为钢筋混凝土结构,房间具有一定的隔声效果,项目噪声经墙体隔声、空间距离衰减后,边界噪声排放可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④运营期固体废物环境影响结论
a、实验过程中产生的药品废液采用专门容器收集密封后与废药品瓶、沾染药品的物品、实验器皿第一、二道清洗废水、预处理污泥、废弃活性炭一同在危废暂存间内分类收集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处置。
b、未沾染药品的破碎玻璃、不可回收利用的报废配件和仪器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c、废包装品集中收集后出售给废品回收公司。
d、分析完毕的样品经过留样期后均由委托单位或送检企业回收处置。
e、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综上所述,固废通过妥善处置后,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⑤环境风险分析结论
项目检测过程中会用到甲醇、丙酮等挥发性有机试剂、酸碱试剂以及少量有毒有害化学品等。根据项目的特点,本项目潜在的环境事故风险包括:
a、有机试剂操作不当造成的火灾风险;
b、有毒试剂、危险废物管理不当造成的风险。
在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完善事故应急预案的基础上,事故发生概率很低,经采取妥善的风险防范措施后,本项目环境风险是可控的。
7、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在网络上先后进行了两次环评信息公示。建设单位于2022年12月16日在福建环保网(https://www.fjhb.org)发布了第一次环评信息公示,对本项目的基本信息进行了公开,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在环评报告初稿编制完成后,建设单位于2022年01月12日在福建环保网发布了第二次环评信息,进行全文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两次公示期间,均未收到反馈意见。
8.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建设单位落实环保措施承诺》中:泉州市熠林环保检测有限公司承诺按国家、地方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环评要求、生态环境局批复要求,合法经营,认真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试运营后及时对项目进行环保验收,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
9、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10、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0595-22506087
地址:妙云街160号丰泽区行政服务中心4楼22号窗口
邮编:36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