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泽区一路发塑料加工厂年产日用塑料工艺制品30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5.12-5.18)
2022-05-12 09:52 阅读人数:1

   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丰泽生态环境局依法对拟作出审批意见的丰泽区一路发塑料加工厂年产日用塑料工艺制品30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公开。

公开时间:2022512日—518日(5个工作日)。

1.项目名称:年产日用塑料工艺制品30吨项目

2.建设地点:泉州市丰泽区北峰街道北峰社区丰盛路5号一楼

3.建设单位:丰泽区一路发塑料加工厂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浙江卓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5.项目概况:

丰泽区一路发塑料加工厂年产日用塑料工艺制品30吨项目选址于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北峰街道北峰社区丰盛路5号一楼,系租赁泉州市北峰新华工艺厂部分闲置厂房作为经营场所,租赁厂房建筑面积100m2,拟从事日用塑料工艺制品生产,预计年加工30吨日用塑料工艺制品。

    6.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

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 4 三级标准(NH3-N 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 1B 级标准)后通过市政排污管网汇入北峰污水处理站统一处理,处理后的尾水排放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一级 A标准的类地表水Ⅳ类水质标准后排入晋江金鸡闸-鲟埔段。在污水处理设施稳定运行并达标排放的情况下,废水排放对纳污水体的水质影响较小。

2)废气

项目注塑废气收集后拟经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对环境影响较小。项目周边环境敏感目标主要是西南侧200m处的溪墘小区,距离项目较远,项目废气在达标排放、距离衰减和空间扩散的情况下对其影响很小。要求建设单位应加强管理,避免事故排放及非正常工况排放。

3)噪声

项目设备噪声在采取相应的措施后,厂界噪声排放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项目50m范围内无声环境敏感目标,故厂界噪声达标排放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项目在厂房内设置生活垃圾收集桶,产生的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项目产生的不合格品定期收集外卖给可回收利用单位。项目废活性炭应纳入危险废物管理体系,按照危险废物暂存要求进行收集、贮存,并交由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进行清运处置。

项目及时妥善处理固体废物,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概率很低,经采取妥善的风险防范措施后,本项目环境风险是可控的。

  7、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在网络上先后进行了两次环评信息公示。公示期间,建设单位未收到有关项目的公众反馈意见。因此,公众基本认可本项目的建设。

8.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建设单位落实环保措施承诺》中:我单位郑重承诺将严格按照审批通过的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认真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9、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10、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0595-22506087

地址:妙云街160号丰泽区行政服务中心422号窗口

邮编:36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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