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路北拓及纬三路工程(一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公开
2022-12-13 14:13 阅读人数:1

一、新华路北拓及纬三路工程(一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公开:

    根据福建泉州市土地开发有限公司报送的《新华路北拓及纬三路工程(一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新华路北拓及纬三路工程(一期)位于丰泽区北峰街道,项目总投资137700万元,总规模为用地面积29.849h㎡,路线全长约4.304km,包含新华路北拓及纬三路2条市政道路,均定位为城市主干路。工程包括道路工程、桥涵工程、通道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管线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等。项目建设期限为202212-20263月。

    工程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和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后,工程建设产生的生态环境影响能够得到控制。我局原则同意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和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施工阶段应加强管理:

    施工期间应加强管理。

    ①施工期间产生的施工废水应经隔油及沉淀处理达标后循环回用,要加强施工管理,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施工现场废水滋流,造成污染。

    ②施工作业场地应定期洒水;筑路材料运输、装卸过程采取有效的防尘措施,并尽量避开敏感目标,现场不得搅拌混凝土,不得熔炼沥青。避免大风天进行施工作业。现场作业、装卸生产时应采取湿式作业方式,防止扬尘污染。施工工地应建设洗车台。

    ③对施工噪声进行必要的控制,选用高效低噪声施工机械,并尽量避免产生可控制的噪声;高噪声的施工机械应尽可能远离声环境敏感点,必要时应采取隔声降噪声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沿线与居民建筑、办公楼等敏感目标距离较近的路段禁止夜间施工作业,防止噪声扰民。施工噪声应严格执行GB12523-2011《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

    ④尽量避开雨季施工,以免雨水冲刷,造成水体污染及水土流失。路基工程弃土应尽量及时回用于道路填方,余方应及时清运。弃渣场、取土场和道路沿线料场的设置应合理,生活垃圾、施工废弃物应分类收集,及时清理外运至指定地点堆放,不得随意倾倒。

    ⑤建设中必须采取措施保护水土资源,并尽量减少对植被的破坏。

    三、项目工程竣工时要求:工程竣工后应进行土地整理,清除施工场地,同时采取绿化和植被恢复的措施保护生态环境。道路两侧应加强绿化,敏感目标应设置绿化隔离带、声屏障或隔声窗等,以减少噪声、扬尘、汽车尾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项目排水应采用雨污分流制,建设雨、污水管网应与北峰片区规划配套的雨、污水管网相衔接。区域环境噪声临街建筑物面向道路一侧区域环境噪声执行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4a类标准,其余执行2类标准。

    涉及土地供应、水土保持、林地等相关手续应另行办理。

  建设项目应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在项目竣工后应当按照生态环境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

 

泉州市生态环境局(丰泽)

                                 20221213

 

 

二、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传真):0595-225060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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