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做好寒假期间“双减”工作 丰富中小学生假期生活
2022-01-20 16:01 阅读人数:1

    日前,省教育厅印发《关于2022年寒假落实“双减”工作丰富中小学生假期生活的通知》,要求各地各校在寒假期间落实好“双减”工作、丰富中小学生假期生活,巩固提升“双减”工作成果,促进中小学生身心健康成长。

 

周密部署安排寒假工作

 

    通知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周密部署安排寒假工作,有条件的地方和学校可根据实际需要,参照暑期托管服务有关政策要求,因地制宜积极探索寒假托管服务,鼓励相关部门参与,坚持学生自愿参加原则,按相关规定合理安排服务内容,多途径、多方式帮助家长解决寒假看护难题。

 

积极开展各类主题教育活动

 

    各地要围绕“五育”并举、快乐成长,通过作品征集、实践体验、微视频展示等形式开展主题教育活动。以迎接北京冬奥会和冬残奥会为契机,开展“奔跑吧·少年”主题健身活动,引导儿童强健体魄、增强意志,弘扬奥林匹克精神。

 

切实做好安全教育和防护工作

 

    各地各校要组织开展一次寒假校园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各中小学要多形式全覆盖开展一次专题安全教育,注重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生命教育,加强预防交通事故、火灾、烟花爆竹伤害、烫伤、触电等技能训练。

 

各地各校要严格落实寒假春节期间有关防控措施,教育引导学生、家长、教职员工遵守学校所在地和出行目的地疫情防控规定,动态精准掌握师生健康状况和行程安排,做好可随时启动的应急处置准备。

 

适度适量布置寒假作业

 

    各地要指导督促学校履行作业管理主体责任,严格控制假期作业总量,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寒假家庭作业。加强学科组、年级组作业统筹,优化作业结构和梯度要求,为孩子留下足够的休息调整、自主发展、创新探索时间与空间。

 

    要坚持用好国家中小学网络云平台、福建省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等中小学线上优质教育教学资源,积极创造条件组织名优教师开展免费在线交流答疑,鼓励教师以各种方式为学生提供答疑辅导,提高学生自主学习能力。

 

    严禁学校以各种理由利用寒假期间组织集体补课或上课,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购物卡等行为,严禁在职教师有偿家教,严禁教师在校外培训机构兼职兼课参与有偿补习等行为。

 

加强校外培训日常巡查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联合相关部门,建立分片包干制,明确责任人,综合运用举报平台、明查暗访等手段,对辖区内校外培训机构加强日常巡查,严防义务教育阶段线下学科类培训机构违规开班、面向3至6岁学龄前儿童的培训机构违规开展线下学科类(含外语)培训、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以“素质拓展”“思维训练”等名义超范围开展学科类培训等问题发生,严厉打击以“家政服务”“众筹私教”“研学”等名义进行变相违规培训。

 

    要结合实际及时发布消费提醒,引导家长理性看待、慎重选择校外培训,多关注孩子身心健康,不盲目跟风报班,远离“无证无照”机构,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密切家校联系营造良好氛围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配合妇联等部门,深入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和“双减”政策精神,引导广大家长依法承担实施家庭教育主体责任,有效监护、正确教育、积极陪伴未成年子女健康成长。

 

    要按照教育部《寒假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三个“关注”要求,引导家长加强亲子互动交流,充分利用博物馆、科技馆、文化馆、体育馆、社会实践基地、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等各类校外活动场所,丰富学生寒假生活。

 

    要引导孩子合理使用手机等电子产品,控制使用时长,保护视力健康,防止网络沉迷。要通过多种形式,加大对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社会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特殊未成年人群体的关爱帮扶力度,帮助他们解决学习、生活、情感、心理等方面问题,度过一个温暖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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