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2102-0100-2019-00008
- 备注/文号:泉丰发改〔2019〕24号
- 发布机构:丰泽区发展和改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7-03
泉州市丰泽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
《201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审计报告》
审计整改报告
泉州市丰泽区审计局:
贵局对泉州市丰泽区发展和改革局《201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的审计报告(泉丰审报[2019]3号)于2019年5月6日收悉。根据贵局在审计中发现我局存在:1.部分收支核算不规范,未纳入部门预算;2.收回的“平价补贴”专项资金长期挂在原物价局往来款帐上,未按规定上缴国库;3.部分预算支出项目未执行等。针对上述问题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及时召开审计整改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修订完善财务管理制度,着力加强财务内控管理水平。现将整改报告如下:
一、存在问题已整改落实:
无
二、存在问题尚未完成整改的原因及限期整改处理的计划和措施
(一)部分收支核算不规范,未纳入部门预算。如单位经费账2018年度收到泉州市发改委拨入“618论坛”活动经费150000元、泉州市金融局拨入正向激励工作经费20000元,技术支撑组专项工作经费余额212370.81元,全年支出4940元,在“其他应付款”核算,未纳入部门预算。不符合《行政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71号)第十七条“行政单位的各项收入应当全部纳入单位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第八章“会计科目 4011 其他收入 一、本科目核算行政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其他各项收入,如从非统计财政部门、上级主管部门取得的用于完成项目或专项任务的资金……”的规定,今后应予以纠正。
整改情况:经与区财政局(会计核算中心)沟通,鉴于上级补助经费具有不确定性,加上每个补助经费工作的启动、实施以及资金支付要根据工作开展情况,有时需要跨年度支付等因素,对之前上级补助经费收支列入往来款科目进行纠正,今后在收支科目中下设明细科目进行专款核算管理。
(二)收回的“平价补贴”专项资金长期挂在原物价局往来款账上,未按规定上缴国库。单位经费账2018年度“其他应付款一一回收平价款”125000元由区核算中心转入原物价局,系2013年原物价局根据审计决定追回违规使用的“平价补贴”专项资金,未按规定及时上缴国库,长期挂账,不符合《行政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71号)第三十七条“行政单位应当加强应收及暂付款项的管理,严格控制规模,并及时进行清理,不得长期挂账”的规定,应予以清理,按规定上缴国库。
整改情况:根据区财政局关于开展财政存量资金清理的通知,单位经费账2018年度“其他应付款一一回收平价款”125000元已报区财政局,拟于近期上缴区财政局。
(三)部分预算支出项目未执行。如局本部年初预算核定购置打印机、电脑、沙发等24.76万元,实际全年支出7.48万元。不符合《丰泽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规定》(泉丰政综〔2018〕144号)中“四、申报和执行(三)……区级各业务主管部门应当严格执行专项资金支出预算,按批准的计划和内容组织实施。……”的规定,今后应予以纠正。
整改情况:2018年初预算核定购置打印机、电脑、沙发等24.76万元,实际全年支出7.48万元。因机构改革,我局新增数字经济、审改等多项工作职能,但相应增加工作人员未到位,新增办公场所无法确定,今后将严格执行预算。
三、 审计建议落实采纳情况
审计建议3条全部采纳。我局修改完善《资产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并组织财会人员学习相关专业技术和抓好业务技能培训,加强提高财会人员的政策水平,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
附件:泉州市丰泽区发展和改革局资产管理制度
泉州市丰泽区发展和改革局财务管理制度
泉州市丰泽区发展和改革局会计核算制度
泉州市丰泽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7月3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