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2102-0100-2025-00027
    • 备注/文号:泉丰发改审〔2025〕16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丰泽区发展和改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12-08
    泉州市丰泽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丰泽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暨初步设计的复函
    时间:2025-12-08 16:17

      泉州市丰泽区民政局:

      报来《关于审批区未成年救助保护中心改造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函》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对丰泽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改造工程项目(项目代码:2506-350503-04-01-858147)建议书暨初步设计函复如下:

      一、项目必要性:项目建设有利于通过科学分区和设施升级,满足儿童生活、教育、康复等需求,经研究,原则同意丰泽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暨初步设计。

      二、项目单位:泉州市丰泽区民政局

      三、项目建设地点:泉州市丰泽区北峰街道霞美社区

      四、项目性质:改建

      五、建设内容及规模

      对泉州市丰泽区社会福利中心3号楼2至5层进行改造,改造面积2403.13平方米,主要建设家庭融合房间、多功能活动室、情景教室、护理室、活动室和心理疏导用房等,并购置相关器材和设施设备。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经审定,项目概算总投资控制在384.56万元以内(详见附件)。其中,工程费用330.1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6.08万元,预备费18.32万元。项目资金由项目单位自筹。

      七、技术标准:项目按《民用建筑通用规范》(GB55031-2022)、《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6-2022)等规范、标准执行。

      八、建设工期:6个月

      九、相关要求

      1.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法办理报建相关手续。并据此开展施工图设计,落实项目建设条件,加强工程建设管理,依法做好项目招投标,严格控制项目质量、工期和投资,确保按计划完成项目建设任务。项目施工中,加强监管,确保工程质量,项目竣工验收按实结算。

      2.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的基本信息。

      3.如需对本项目审批文件所确定的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附件:丰泽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改造工程项目概算表                

      泉州市丰泽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12月8日

      附件

      丰泽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改造工程

      项目概算表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审核金额

    备注

    工程费用

    330.16

     

    1

    二次精装

    156.24

     

    2

    安装工程

    37.76

     

    3

    设备及配套工程

    136.16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36.08

     

    1

    招标代理服务费

    1.96

     

    2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

    3.57

     

    3

    工程监理费

    9.26

     

    4

    工程设计费

    12.04

     

    5

    审图费

    1.20

     

    6

    建设单位管理费

    6.60

     

    7

    工程支付担保费

    0.66

     

    8

    工程保险费

    0.79

     

    预备费

    18.32

     

    建设总投资

    38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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