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2114-0100-2022-00015
    • 备注/文号:泉丰教〔2022〕136 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丰泽区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11-02
    丰泽区教育局关于推进全区中小学“5G+专递课堂”试点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11-07 14:45

    小学:

        按照《泉州市中小学校“5G+专递课堂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泉教综〔20229号)部署要求,“5G+专递课堂试点工作已全面启动,为进一步调动教师的积极性,提高5G+专递课堂”使用效益,现就加快推进全区中小学“5G+专递课堂”试点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构建组织体系,形成工作制度

    1.区教育局要高度重视“5G+专递课堂建设与应用工作,统筹协调相关科室,完善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流程与实施步骤。积极指导并督促试点学校制订“5G+专递课堂应用与管理等相关制度。

    2.各试点学校要结合实际,制定学校5G+专递课堂试点工作方案成立相应机构,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加强协作。明确5G+专递课堂主讲教师、辅助教师、技术人员的工作职责,制定教师教学应用操作规范教师使用规定教室管理制度等,加快推进学校5G+专递课堂试点工作,确保5G+专递课堂试点工作成效。

    二、强化过程管理,提升教学质效

    5G+专递课堂试点工作主要适用学段小学26年级。初中12年级,试点学科主要为语文、数学、英语(初中)等学科各结帮扶学校可按需增加试点学段及学科试点学科需常态化开展专递课堂教学,每周开展专递课教学2-3次,其他增设的学科开展专递课教学不少于1次。各校要加强试点工作全过程管理,着力提升5G+专递课堂教学质量和效益。

    1.各结对帮扶学校试点工作的具体教学安排,由帮扶校牵头制定,并纳入各试点学校每学年度教学工作计划。各试点学校教研部门需通过市“5G+专递课堂管理平台教学督导模块对各结对组开课情况进行线上督导评课;每月组织主讲端和听讲端教师进行教学研讨,努力提升专递课堂的实际开课效果。区教师进修学校和区教育局教科室要积极借助市“5G+专递课堂管理平台在线巡课功能,指导各试点学校保质保量完成专递课堂教学任务

    2.试点过程中教育局将对试点区域及试点校组织定期评估每学期末组织一次“5G+专递课堂授课实录评选活动,选拔优秀课例,形成专递课堂教学活动优质教学资源。以点带面,逐步推进本地区“5G+专递课堂建设与常态化应用全覆盖,并负责组织各试点校每半年撰写1次工作报告及相关案例,在规定时间内汇总报市教育资源配置中心。

    3.各试点学校20232月底前,完成与市“5G+专递课堂管理平台应用专区的对接,及时呈现常态化应用数据及相关资讯,实现资源共建共享,全面展示试点工作成效。要及时落实数据月报制度,于每月25前将本区域试点工作月度数据(数据模版另行通知上报市教育资源配置中心。

    、完善激励机制,促进常态发展

    1.教育局将适时召开试点工作推进会,组织相关培训、专家指导、总结交流等活动。试点周期结束后将结合工作报告及市平台应用专区数据等情况,进行总结评估。 “5G+专递课堂工作的试点成果,将纳入省级智慧教育示范区,省、市级智慧校园示范校,市级线上教育示范区及先进个人的评选依据同时市教育局将推荐试点成效较好的县(市、区)申报国家智慧教育示范区,相关试点学校将优先推荐参与市级专项课题申报工作。

    2.教育局要进一步完善绩效分配办法,推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向积极参与“5G+专递课堂试点校且教育教学成效突出、辐射带动成效明显的学校倾斜。相关试点学校也要进一步完善岗位聘任方案和绩效考核方案,在职称评聘和绩效工资分配上,向参与“5G+专递课堂教学活动且教学实绩突出的一线教师倾斜“5G+专递课堂教学成效突出的教师,在参与评优评先时给予优先考虑。

    3.帮扶校要引导教师积极参与“5G+专递课堂教学活动,带动帮扶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提升,以信息化手段促进优质教育共享,推动教育均衡发展。帮扶校在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比例达到省定要求的基础上,其教师若每学年每周平均开设2以上专递课、取得良好效果且每学期至少2帮扶校开展线下教学教研活动,当年度可视同农村或薄弱校支教经历参照农村薄弱校支教申报和确认程序执行。授课教师填报《泉州市中小学校教师参与 “5G+专递课堂申报农村或薄弱校支教经历登记表》,由所在学校统一汇总后,于每年期向教育主管部门申报,次年度经所在帮扶校、帮扶校及其教育主管部门考核通过后,并经所属教育主管部门下文确认,在市级职称等相关评审中予以认定,省级及以上评审活动按照省级评审要求和省评审文件规定执行。

    4.省示范性高中(含建设校)、省示范小学教师参与“5G+专递课堂工作,每学年度每周平均开设2节及以上的专递课且成效良好,视同每个学期开设市级公开课一节。授课教师可自行选取1节课进行申报并提供本节课的教学设计、教学视频、公开课评价表等相关材料,由所在县(市、区)经初审并汇总后,报送泉州市教科所进行认定。其他学校承担5G+专递课堂工作任务的教师,由区教育主管部门根据有关程序参照认定为县级公开课。

    在试点工作中,各校要根据本通知精神,进一步细化完善本辖区5G+专递课堂”试点工作方案,并于202212月中旬前上报区教育局。

    联系人:王俊峰,电话:0595-22508505

    邮箱:391068656@qq.com

     

    附件:丰泽区中小学“5G+专递课堂市级结帮扶试点校名单

     

                                     

    泉州市丰泽区教育局

                                      2022112

     

     

     


    附件1

    泉州市丰泽区中小学5G+专递课堂”区级结对帮扶试点校名单

    2022-2025

    序号

    帮扶方

    受帮扶方

    1

    丰泽实验小学

    丰泽区实验小学潘山校区(名校与分校试点)

    2

    泉州师院第二附属小学

    丰泽区崇德实验小学(中心城区老校与新校试点)

    3

    丰泽区泉秀实验小学

    泉州市丰泽区见龙亭实验小学(中心城区与次中心城区试点)

    4

    泉州市城东中学(初中)

    泉州市北峰中学

    5

    泉州市第九中学(初中)

    泉州市师院附属中学

    6

     

     

    7

     

     

     

     


     

     

     

     

     

     

     

     

     

     

     

     

     

     

     

     

     

     

     

     

     

    泉州市丰泽区教育局办公室               202211月2日印发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