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2112-0100-2024-00001
    • 备注/文号:泉丰农〔2024〕2号
    • 发布机构: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1-08
    泉州市丰泽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时间:2024-01-08 15:42

      丰泽区人民政府:

      根据《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州市丰泽区“法治政府建设年”实施意见的通知》(泉丰政综〔2019〕72号)要求,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围绕区委、区政府的工作要点,坚持依法行政,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

      (一)推进政府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健全完善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机制。2023年2月,根据福建省地方标准《政府部门权责清单规范》(DB35/1810-2018)、区审改办《关于转发省审改办规范依申请权责事项管理工作的通知》(泉丰审改办〔2021〕5号)及“三定”规定,结合法律法规“废、改、立、释”和“五级十五同”标准化目录事项,我局依法对《丰泽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权责清单》进行调整和完善。此次调整修改其他权责事项1项,取消行政许可2项、行政确认1项、其他行政权力1项、公共服务事项1项、其他权责事项1项;新增行政许可4项。此次调整后我局保留行政权责事项354项,其中:行政许可39项、行政确认4项、行政处罚203项、行政征收3项、行政强制16项、行政监督检查21项、行政裁决4项、其他行政权力7项、其他权责事项57项。调整后的《丰泽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权责清单(2023年)》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予以公布。

      (二)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

      1.根据标准化事项目录,重新更新绑定行政许可事项。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号),省级相关部门已陆续在省网上办事大厅更新行政许可事项标准目录。行政审批股按上级要求重新更新绑定涉及我局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并对社会公布。

      2.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统一部署,按照相关规范标准,精简优化审批。对符合承诺制条件的事项,一律实行承诺制当场办结。

      2023年,我局驻区行政中心窗口网上电子证照存量录入879件,共受理完成行政许可审批事项765件,退件8件,办结率为98.97%。

      (三)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加强行政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

      1.加强水土保持监管:一是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责任落实跟踪检查。制定《2023年丰泽区级水土保持监督检查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实施方案》(泉丰农〔2023〕20号),对在建的生产建设项目进行现场检查,已检查22个生产建设项目,出动执法人员81人次。二是落实验收报备。2023年来共计有14个生产建设项目开展自主验收并报备。三是事后严查。依托“天地一体化”监管系统,及时发现违法违规生产建设项目。完成2022年省级一、二期共计17个图斑的核实,未发现明显违法项目。

      2.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对区本级审批颁发取水许可的6家企业开展用水量计量监控,对1家重点用水企业安装在线监测计量共享设施。依托世界水日、水资源周开展广泛的水资源保护和节水宣传,并与北渠水源地保护中心、市水政监察支队建立联动机制。

      二、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以及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相关规定,依法依规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不越权发文、严控发文数量、严格制发程序,并按照规定程序报区司法局备案。

      (二)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机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政策的制定、修改、废止等情况以及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及时清理本部门与上位法及国家政策相抵触、不一致、不衔接或不配套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并按照泉州市丰泽区司法局关于开展涉及民营经济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和泉州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局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做好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集中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对本局制定的涉及民营经济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涉及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进行清理。

      三、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

      落实国办省办关于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要求,制定《泉州市丰泽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扎实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方案》(泉丰农〔2023〕40 号),确保我局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的全面推进。局主要负责人为我局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由局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法制审核和执法单位负责人组成工作协调小组,研究部署任务、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四、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

      (一)全面落实国办省办关于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要求

      1.根据《福建省行政执法条例》第三条第二款规定,因机构改革、职能变化向区司法局报送泉州市丰泽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丰泽区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丰泽水政监察大队的相关材料,经司法局确认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后对社会公告。

      2.对局属各执法单位执法人员进行全面清理,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3.局政策法规股具体负责我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并明确具体负责法制审核工作人员报司法局备案。

      4.在区政府门户网站或本单位公告栏进行“行政执法公示”,将需要公示的行政执法信息统一公示。

      (二)根据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开展监管执法工作。根据泉州市水利局《关于印发泉州市水利系统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试行)的通知》和泉州市渔业监管领域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在我区水利、渔业领域认真组织开展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工作。对于《清单》所列适用条件不予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等非强制性措施,提升人民群众知法守法用法的意识和能力,对于符合行政处罚要件或者拒不改正、改正后短期内再次违法的,严格依法处罚,避免将服务型行政执法蜕变为“妥协性执法”或者“不执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进一步打造平等、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五、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

      (一)强化渔政执法。一是联动有序。与泉州海警局丰泽工作站签订《执法协作配合办法》,与丰泽海事处、泉州市公安局丰泽分局、泉州海警局丰泽工作站签订《深化执法协作联合机制合作备记录》,与丰泽海事处签订《海上交通安全执法合作会商机制》,实现信息共享、执法联动。自2023年以来,累计开展联合执法行动25次,巡查海域505海里;开展联合宣传行动12次,商渔船面对面3次,参加重点渔船船长船东43人次。二是惩戒有力。配合街道、社区排查习惯赴敏感海域作业渔船,对掌握的重点船只及人员建档立卡,明确监管责任人,强化日常监督,防止漏管失控。严厉查处涉渔等违法违规行为,今年以来,累计办结行政执法案件1起,处罚1人,罚款0.5万元;协助晋江执法大队办理行政案件1起,处罚1人;协助海警丰泽工作站办理涉刑案件2起。三是约谈有效。建立约谈制度,根据日常值班情况,联合街道、边防派出所约谈屡次赴敏感海域作业船长(主),进一步提升渔业从业者守法自觉性、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今年以来,累计约谈15次,约谈船主(长)87人次。

      (二)强化水政监察工作。通过执法人员随机抽查、日常巡查及联合执法等手段开展强有力的水行政打非治违工作,累计执法巡查检查52次,出动执法人员148人次,排查涉河涉水违法问题线索22条,完成闭环整改。完善组织体系,严格落实区、街道两级河长(副河长)及河道专管员监管巡查制度,加强河湖日常保洁和“四乱”清理。今年来各级河长巡河1300余次、发现查处问题138个,河道专管员巡河2500余次、发现查处问题481个。累计上报问题线索21条,拆除涉北渠非法取水泵5台、许可证到期的取水泵2台、限期业主清理乱堆乱占防汛通道约500平方米。

      六、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

      (一)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

      2023年,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9月7日至10月21日区委巡察一组对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党组(包括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开展巡察,12月20日向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指出了4方面35个问题(含补充清单问题8个),提出了4条整改意见,移交信访反映1件、无问题线索。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党组高度重视,对反馈问题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制定《落实区委巡察一组对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党组巡察情况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加大纠错整改力度,确保巡察反馈意见全面整改落实到位。

      2.依法办理人大、政协建议提案。2023年,我局共收到区政协建议提案2件(分办),提案主要涉及三资监管和海上休闲旅游。2件政协建议提案已按规定时限完成。

      (二)加强行政监督和审计监督

      1.加强政府内部权力的制约,强化监察、审计等专门机关的监督作用。

      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福建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希书记来闽调研讲话精神,把“两个坚决维护”作为根本政治任务,坚持问题导向,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以巡察问题整改为契机,以整改实效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不断增强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努力提升我局党建工作水平,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实现整改工作的常态化、长效化,努力实现农业农村、水利和海洋渔业各项事业再上新台阶。

      2.深化“马上就办”机制。结合机关效能建设,推动管用、有效的载体和平台建设,通过督查、考评、问责等,推进“马上就办”机制落到实处。一是进一步简化办事流程。推进行政许可事项“三减一提升”,方便群众办事,提高办事效率。二是加强与信访部门业务沟通,进一步做到信访事项信息的畅通;使信访工作重心下移,及时处理信访事项和泉州市12345政务服务平台诉求件,帮助解决群众诉求问题。

      (三)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为积极应对我区在新时期、新形势下出现的信访工作的新困难、新问题,我们一是加强部门之间协调。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信访联络员,加强与信访部门业务沟通,进一步做到信访事项信息的畅通;二是专人负责、重心下移。局属各单位信访工作做到了有专人负责,使信访工作重心下移,进一步夯实了信访工作基础;三是依法依规处理群众信访诉求。按规定及时报送信息资料、矛盾纠纷排查和信息报表。截至12月31日,我局信访案件受理44件,办结44件。

      七、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履行职责,积极参与挂钩社区综治“三率”提升工作。我局根据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深化“平安单位”创建工作,建立提升综治(平安建设)“三率”水平常态化工作机制。到挂钩云谷、千亿社区进行日常巡查,配合开展综治“三率”提升、信访维稳、“两违”整治、文明城市创建等工作。通过走街入户,了解社情民意,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野生动物保护、禁毒等农业、水利、渔业行业法律宣传,主动靠前化解矛盾纠纷。形成双向共管互动合力。

      (二)网络民情观察工作。落实市委网信办关于加强网络民情观察员队伍建设的通知要求,关注搜集上报网上政治性、突发性、群体性等敏感信息,以及具有代表性、倾向性、苗头性的新情况、新思潮、新动向;搜集上报网民关注反映的热点问题、焦点问题、困难问题等。按要求设立局新闻发言人,加强舆情应对处置。

      (三)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1.强化延伸,倡导社会普法。一是组建丰泽区女企业家巾帼护河志愿队伍,筹建“美丽丰泽·生态北渠”保护联盟,成立“红领巾小小巡河员”队伍,进一步充实护河群众队伍力量。二是组织指导各街道常态化开展“滨水绿廊·守护水线”“保护东海湾净滩行动”等志愿服务活动50余场次,开展科普讲座、知识竞答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近40场次,推进水生态文明和河湖长制工作的深度融合,引导广大市民走近河湖,提高市民河湖生态环境保护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三是组织局蒲公英普法志愿者参加在福新花园城广场举行的丰泽区2023年“12·4”国家宪法日主题宣传活动,在会场分发《宪法》《野生动物保护法》《渔业法》等宣传手册,向群众宣传讲解法律相关知识,进一步增强广大群众用法维权的意识,营造全社会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推进法治丰泽建设。

      2.用好两种方式,宣传有广度。一是在我区重点涉渔社区召开家属参加的宣传警示会,以案释法,用身边的事例教育船主家属动员船主配合做好渔船管控工作。联合街道、公安分局等部门开展入户警示教育,强化渔民及家属安全意识,营造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累计入户43户、教育警示渔民及家属近150人次。发放伏季休渔宣传单等380份,悬挂横幅4条。二是落实学习培训。开展安全技能培训演练,提升从业人员能力素质。截止2023年12月25日,联合中泉船务培训公司累计开办普通船员培训班11班,培训船员299人,考核通过299人;与社区、街道、边防派出所共同举办政策宣讲培训,引导渔民算清“违法成本”,筑牢渔民自我管控思想防线。截至目前,举办政策宣讲及其它安全生产培训会议10次,培训渔业从业人员650人次。

      八、重大突发事件依法预防处置

      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建设和应急预案管理工作,提高应急管理科学化和法治化水平。全方位强化防灾减灾、安全生产和卫生防疫,全过程保障食品药品安全。

      (一)加强山洪灾害防治措施。采取联合检查、不定期抽查方式组织开展水库、山围塘、海堤等区域全覆盖排查,督促问题整改到位。持续推进物业化管理,首次将山塘与水库合并开展物业化管护工作。强化水旱灾害防御,及时储备防汛物资,组织汛前隐患排查,发现隐患12处,整改率100%。推进台风“杜苏芮”灾后修复,申请水毁项目260万元,实施四个灾后恢复工程。

      (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承接省农业农村厅下达的3750份农残快速检测任务,共完成样品检测3846个,合格率99%。开展市、区两级定量检测,共检测农产品295个、水产品40个,合格率100%。推行散户合格证信息化管理,共3个蔬菜基地种植散户44户开具使用合格证2570张、重量达22350公斤。推进20家生产主体纳入省农产品达标合格证与一品一码追溯并行系统并进行动态管理。

      (三)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开展春、秋季动物防疫,应免畜禽免疫密度100%。落实抽样送检,抽取散养禽户家禽血清样品和咽喉泄殖腔棉拭子400份。开展消毒灭源,年均累计下拨消毒药品800公斤,消毒面积约80万平方米。在东海街道试点推行动物防疫社会化服务。组织开展2022年度动物诊疗活动和备案执业兽医年度报告工作,为23家符合条件的动物诊疗机构核发动物诊疗许可证,70位执业兽医师登记备案。

      (四)抓好渔船安全管控。抓牢渔船隐患排查整治,开展排查15次,日常巡查抽查近325次,登临检查渔船400余艘次,发现安全隐患60余个,发出整改通知书10余份,组织回头看8次,整改率100%。利用省渔船动态管理系统、AIS、北斗示位仪等技术手段,实时监测渔船定位,确保早发现、早预警,及时召回。推进小型渔船标准化建设,在完成7艘试点标杆船建设基础上,全面铺开、推动建设,全区230艘在册12米以下小型渔船标准化建设评估达标率100%,其中区标A级23艘,区标B级173艘,区标C级34艘。通过安全评估的183艘乡镇船舶完成插卡式“AIS”安装。开展政策性渔业保险工作,收取互保费83.04万元。

      九、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一)抓队伍,有效增强法治能力。一是重视学法普法。制定《2023年度学法安排》和局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坚持领导带头学法普法,将法治学习纳入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组织全局干部职工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学习《民法典》《湿地保护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行政强制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增强党员干部“规”“纪”意识和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二是重视能力提升。邀请法律顾问做法律专题培训,开展廉政学习教育,提升执法普法能力。组织执法人员参加上级执法业务培训学习。

      (二)加强法治信息化建设。根据上级有关部署,做好福建省一体化大融合行政执法平台工作。完成行政执法单位和20名执法人员统一身份认证平台注册及闽政通(政务版)激活,按规定配置办公电脑和移动执法终端。通过一体化平台加强网上执法办案及其他执法业务办理,推动从以审批为主的事前监管向以日常监督检查、抽查和查处违法为主的事中、事后监管转变,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切实提高政府办事效率。

      十、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落实到位

      (一)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以局主要领导作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属各单位强化落实目标责任,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职责,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常态化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突出加强应急管理工作。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节假日值班工作,领导亲自带班,建立健全应急处置机制,强调自然灾害的监测预警、应急管理体系和工作运行机制,提高处置突发事件和保障安全生产的能力。坚决防止发生较大公共安全事故。

      (二)加强理论研究、典型示范和宣传引导。认真贯彻《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把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列入学习内容,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一是每季度开展一次“道德讲堂”学习活动,不定期举办“国家安全宣传教育”“学习民法典”等专题学习。通过学习增强党员干部“规”“纪”意识和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二是组织全局干部职工收看“法润丰泽”普法讲堂、“中国普法”宪法知识网上答题等线上普法活动,引导干部职工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推动全民普法蔚然成风。

      十一、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落实到位

      (一)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认真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职责,确保专门工作力量、确保高效规范运转、确保发挥职能作用,按规定向本级党委和政府、上一级政府有关部门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2022年12月20日,我局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泉州市丰泽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二)动态管理,加强日常考核。一是按照《丰泽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行政执法量化考核评估指标》,建立岗位职责和业务能力考核制度,明确行政执法决策主体、事项范围、法定程序、法律责任,规范决策流程,强化决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二是落实领导干部述法制度。按照有关规定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在年度述职述廉时增加述法环节,围绕法治学习情况、重大事项依法决策情况、依法履职情况等进行述法。

      十二、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落实“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不到位。个别干部开展日常执法巡查中结合普法宣传意识不强、“以案释法”力度不够。

      整改措施:一是根据本部门本单位工作实际和执法任务,制定年度工作要点或重点任务普法方案情况。二是结合面向社会公众、服务管理对象的“法律八进”活动开展以案普法,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中释法说理。三是加强新媒体普法充分运用,在部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开展法治宣传情况。四是积极向上级部门争取普法活动经费,主动承办大型普法活动开展公众普法。

      (二)行政执法力度不强。2021年以来,海洋渔业执法大队、水政监察大队执法案件偏少且呈逐年下降趋势。

      整改措施:一是海洋渔业执法大队、水政监察大队充分运用移动执法终端,开展移动执法。二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职责。三是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与海事海警等部门深化联动协作,严格处罚惩戒。四是政策法规股及时督促各执法单位,按要求时限录入行政执法检查、行政处罚行为,主项覆盖率、移动端录入数据达到省级考核要求。

      十三、2024年工作重点

      (一)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高质量做好编制区级农业、水利和海洋渔业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制定行政许可实施规范等工作,更好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助力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二)加强渔业执法,要强化协同配合,常态化部署力量,突出重点区域布防,持续推进联合摸排、联合执法、联合处置,强化部门协同、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形成执法合力;要加大海陆检查力度,采取联合执法、专项检查、督查等形式,重点查处“三无”船舶非法生产作业,渔船超航区、超抗风等级、超载作业,渔民临水作业不穿救生衣,渔船证书证件及消防、救生、通信等安全设备携带不齐,船员配备不合格等违规行为。

      (三)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在水利、渔业行业全面实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建立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制定工作细则。

      泉州市丰泽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2024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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