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2108-0100-2020-00024
- 备注/文号:泉丰人社〔2020〕52号
- 发布机构:区人社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5-21
泉州市丰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
承接省、市下放和调整公共服务项目
有关工作的报告
区审改办:
根据福建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全省政务服务事项“四级四同”的通知》(闽审改办〔2019〕10号)和《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推进人社系统政务服务事项“四级四同”的通知》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统一事项划分、名称表述,现申请调整及公布我局部分行政审批清单,具体如下:
一、公共服务项目的调整
根据《福建省企业经济性裁减人员实施办法》(闽人社文〔2008〕409号)规定,新增公共服务事项1项:企业经济性裁员报告。新增后我局公共服务事项由原来38项增加为39项。
经过调整拟保留的行政许可8项、行政确认4项、行政处罚84项、行政强制3项、行政征收1项、行政监督检查14项、其他行政权力10项、行政给付1项;拟保留的公共服务事项39项。
附件:丰泽区人社局调整的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目录。
泉州市丰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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