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2108-0100-2021-00004
    • 备注/文号:泉丰人社〔2021〕15号
    • 发布机构:区人社局、财政局、工信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2-01
    丰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丰泽区财政局 丰泽区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关于进一步做好2021年春节期间一次性稳定就业奖补的通知
    时间:2021-03-19 09:31
     

     

     

     

     

    人社〔202115                             

     

     

    丰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丰泽区财政局  丰泽区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关于进一步做好

    2021年春节期间一次性稳定就业奖补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各有关单位、各园区管委会:

    为鼓励外地来泉务工人员留泉过年,减少人员大量流动带来的疫情防控压力,支持企业稳岗稳工,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根据《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六部门关于鼓励外地来泉务工人员留泉过年八条措施的通知》(泉人社文〔2021〕2号)、《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2021年春节期间一次性稳就业奖补的补充通知》等文件,现将一次性稳定就业奖补申报办法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

    对经工信部门认定,采取措施稳定职工队伍的2020年区级重点企业,2021年“春节”当月保持连续生产,符合2021年2月份工业用电量不低于2021年1月份的70%(含70%)及2021年1月对比2月减员率不高于2019年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5.5%(含5.5%)条件的,给予一次性稳就业奖补。

    企业减员率=(2021年1月份企业失业保险参保人数-2021年2月份企业失业保险参保人数)÷2021年1月份企业失业保险参保人数×100%。
        二、补贴标准
        按企业2021年2月份失业保险参保职工数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奖补,每家企业奖补金额最高不超过30万元。
        三、受理时间

        2021年3月10日至2021年6月30日。
    四、办理程序

    1.符合条件的企业,向丰泽区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提交申报材料(审定列入重点企业情况、春节期间企业用电量);

    2.丰泽区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审核盖章后,将材料送丰泽区就业和人才人事公共服务中心审核(核定企业减员率、补贴人数);

    3.丰泽区就业和人才人事公共服务中心将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申报材料送丰泽区财政局审核;

    4.由丰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公示、发放奖补资金

    五、申请材料
    1.2021年春节期间一次性稳定就业奖补申请表(附件);

    2.2021年1月份、2021年2月份企业缴交失业保险职工花名册及工资支付凭证

    3.2021年1月份、2月份缴纳电费发票及电费清单(企业名与产名不一致需提供租赁合同等证明)。

    六、联系方式

    1. 丰泽区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妙云街160号树脂大楼9层908室

    电话:0595-22508519

    2. 丰泽区就业和人才人事公共服务中心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泉秀路灯福街61号人社局3楼302室

    电话:0595-22586440

    附件:《2021年春节期间一次性稳定就业奖补申请表》

     

     

    泉州市丰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泉州市丰泽区财政局

     

     

    泉州市丰泽区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

    2021年21

     

     

     

    泉州市丰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21日印发

    附件

    2021年春节期间一次性稳定就业奖补申请表

    申请企业盖章:                             单位:人、元

    申请奖补企业名称

     

    20211月企业参加

    失业保险职工数

     

    20212月企业参加

    失业保险职工数

     

    申请奖补金额(元)

     

    大写:

    企业开户银行及账号

     

    申请企业承诺:申请资料完全属实,如不真实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名:                年   月  日  

    工信部门认定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财政部门审核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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