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2108-0100-2021-00048
- 备注/文号:泉丰人社〔2021〕85号
- 发布机构:区人社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9-22
泉州市丰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泉州市高技能人才直接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
为加快推进我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不断完善高技能人才评价体系,满足产业发展对高技能人才的需求,根据《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泉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泉州市高技能人才直接认定暂行规定的通知》(泉人社〔2021〕12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泉州市高技能人才直接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技能人才直接认定范围
泉州市高技能人才直接认定是指在用人单位生产实践中具有精湛专业技能,业绩突出、贡献较大,被行业或企业公认达到高级工(三级)或技师(二级)水平的技能人才,予以直接认定为泉州高技能人才(高级工)或泉州高技能人才(技师)。
1.职业(工种)范围:为国家职业分类大典中收录的技能类职业(工种)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新公布的职业(工种)。职业分类大典未收录但用人单位生产经营中实际存在的技能岗位,可按照相邻相近原则对应到职业分类大典内职业(工种)实施评价。
2.用人单位:是指注册地、纳税地、社保缴纳地、实际办公地均在丰泽区行政区域内并合法正常经营的企业、行业协(学)会、工业(产业)园区等。
3.技能人才:是指与我区用人单位签订3年及以上全日制有效劳动合同,掌握专门知识和技术,具备一定的操作技能,并在我区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12个月及以上的人员。
二、用人单位申请条件
(一)申请高技能人才直接认定试点企业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一定规模且社会信用良好,主营业务技能含量较高,从业人员较多,在业内有一定影响力,已建立相关技能人才培养项目;
2.具备完善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人才津贴制度,建立较为完善的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待遇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和激励机制;
3.重视技能人才培养,近三年按规定提取和使用职工教育经费,有开展高技能人才直接认定工作的经费保障;
在具备上述条件基础上,符合我区紧缺急需产业(包括电子信息、装备制造、石油化工、建筑工业、交通物流、现代服务业等)的企业可优先申请。
(二)申请高技能人才直接认定试点行业协(学)会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我区依法注册登记且社会信用良好,具有一定行业影响力,将服务与社会效益放在首位,不以营利为目的;
2.具备完善的内设工作机构,建立规范的财务制度和管理制度,有开展高技能人才直接认定工作的经费保障;
3.为行业从业人员提供技能培训达到一定规模数量的或提供技术支持与服务的,建立与评价工作相适应的专业人员队伍;
在具备上述条件基础上,参与开发、编制相关行业标准或职业标准、考核评价规范、培训教材的可优先申请。
(三)申请高技能人才直接认定试点工业(产业)园区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各级政府部门依法注册登记或认证评估的、具有一定产业集聚规模,建立规范的财务制度和管理制度,社会信用良好;
2.为企业提供技能培训达到一定数量或提供技术支持与服务的,有完善的内设工作机构和与评价工作相适应的工作人员队伍;
3.入驻具有一定规模的企业15家以上或用工人数2000人以上或园区累计年纳税额达1000万元以上的。
三、技能人才申请条件
(一)申请直接认定为泉州高技能人才(高级工)技能等级的技能人才,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取得相关职业(工种)中级工证书(含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且从事本职业工龄满2年的或取得相关职业(工种)专项能力证书且从事本职业工龄满5年的;
2.具有相关专业初级专业技术职业资格且从事本职业工龄满2年的;
3.获得县(市、区)级职业技能竞赛及经备案的县(市、区)级行业(系统)赛决赛第1名,或市级职业技能竞赛及经备案的市级行业(系统)赛前3名,或省级职业技能竞赛及经备案的省级行业(系统)赛入围决赛的选手;
4.已被用人单位聘为高级工满1年(用人单位提供兑现待遇的材料),且师带徒传授技能10人以上的或带徒晋级5人以上的(用人单位提供佐证材料);
5.在本职业(工种)岗位上工作成绩突出,被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授予县级技能技术荣誉称号的;
6.被认定为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技能型人才;
7.与本职业(工种)相关的有较大成果的技术改造、工艺革新、技术攻关等项目的主要参与者(用人单位提供佐证材料);
8.属于我区紧缺技能人才,从事本职业工龄满5年以上,且有较突出业绩,经用人单位确认为技能骨干的(用人单位提供佐证材料)。
(二)申请直接认定为泉州高技能人才(技师)技能等级的技能人才,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取得相关职业(工种)高级工证书(含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且从事本职业工龄满2年,或经本规定直接认定为泉州高技能人才(高级工)且继续从事本职业工龄满2年的;
2.取得本职业(工种)市级以上科技成果(发明创造)、专利等奖项的;
3.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业资格且从事本职业工龄满2年的;
4.获得市级职业技能竞赛及经备案的市级行业(系统)赛第1名,或省级职业技能竞赛及经备案的省级行业(系统)赛前3名,或国家级职业技能竞赛及经备案的国家级行业(系统)赛入围决赛的选手;
5.已被用人单位聘为技师的(用人单位提供兑现待遇的材料),且师带徒传技能20人以上的或带徒晋级10人以上的(用人单位提供佐证材料);
6.在本职业(工种)岗位上工作成绩突出,被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授予“泉州技术能手”“泉州工匠”“泉州工艺美术大师”“泉州五一劳动奖章”等市级及以上技能技术荣誉称号的;
7.被认定为市级及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技能型人才;
8.与本职业(工种)相关的年创造直接经济效益在30万元以上的技术改造、工艺革新、技术攻关等项目的主要贡献者(用人单位提供佐证材料)。
三、直接认定原则及方式
高技能人才直接认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打破年龄、学历、资历、身份的限制原则,坚持“谁用人、谁评价、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坚持国家职业标准与企业岗位相结合、专家评选与业内认可相结合,品德、技能、贡献和业绩相结合的原则。
支持用人单位创新技能人才评价方式,可采取用人单位直接评价或依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评价机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泉州市产业实训基地等组织开展评价工作。把技能人才评价工作融入到日常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将品德作为评价的首要内容,重点考核劳动者执行操作规程、进行安全生产、解决生产问题和完成工作任务的能力,并注重考核岗位工作绩效,强化生产服务结果、创新成果和实际贡献等。
四、直接认定程序
高技能人才直接认定工作由用人单位统一组织实施,采取网上审核,具体程序如下:
(一)申报。由用人单位登录“互联网+就业服务信息系统”(网址:http://qzggfw.ylzms.com/qz_ggfw/login)进行单位注册后进入“高技能人才直接认定”端口,填写《泉州市高技能人才直接认定用人单位信息登记表》(附件1),并上传具体实施方案(包含总体实施原则、认定标准、认定职业范围、申报条件、认定方法与程序、专家评审组成员和职责、服务管理等内容)。按隶属关系提交至丰泽区人社局进行备案审核。
(二)组织。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自行设立或外聘专家评审组,专家评审组成员应具有相关职业(工种)的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或专业技术职称,专家评审组原则上不少于5人。用人单位自行设立专家评审组的,外聘专家应不少于3人。
(三)评审。用人单位根据已审核通过的实施方案组织开展直接认定工作。直接认定结果应由专家评审组实行票决制,得票率需达三分之二及以上。
(四)公示。用人单位将初评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应不少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向丰泽区人社局报送《泉州市高技能人才直接认定申请表》(附件2)。
(五)审核发文(发证)。丰泽区人社局对直接认定工作进行核准,并形成确认文件,同时报丰泽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备案,纳入技能人才统计范围。
五、技能人才扶持措施
(一)经认定的泉州高技能人才(高级工)、泉州高技能人才(技师)可按照“就高不重复”的原则享受相应的人才扶持政策。
(二)经认定为泉州高技能人才(高级工)的,可按照500元/人的标准给予用人单位一次性奖励补贴;经认定为泉州高技能人才(技师)的,可按照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用人单位一次性奖励补贴。所需补贴经费从市级财政经费列支。
(三)用人单位可从已认定的泉州高技能人才(技师)择优设立“首席技师”,并推荐“首席技师”单列参评丰泽区技能大师,入选比例不少于当年度评选总数的20%,并享受丰泽区技能大师有关优惠政策及待遇。
(四)鼓励支持在我区注册的台资企业及吸纳台胞的用人单位开展高技能人才直接认定。对已取得台湾地区专门职业及技术人员(技术士)考试及格证书的,且在我区用人单位从事相应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的台胞给予直接采认相应等级的泉州高技能人才。
(五)经认定的高技能人才取得与申请认定时所从事职业(工种)相同或相近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按等级给予1000-3000元的见证补贴。所需补贴经费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或就业补助资金列支。
(六)开展直接认定工作成效显著的企业可优先推荐申报省级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评价试点单位。
六、管理和监督
(一)实行技能人才考核评价机制和直接认定评价机构退出机制,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或委托第三方机构等方式,不定期对技能人才和直接认定评价机构进行考察、考核。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再受理其直接认定的申请,已申请的按有关规定取消或追回其所享受的物质待遇:一是提供虚假申报材料的个人或用人单位;二是被列入违法失信名单的用人单位;三是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对所在工作单位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负有直接或主要责任;四是受纪检、监察部门审查期间或处于严重警告以上处分影响期的;五是受刑事处罚的。
七、其他事项
2021年度我区计划认定高技能人才直接认定试点企业8家,认定高技能人才80人。各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各推荐1家高技能人才直接认定试点企业,并于10月20日前将“丰泽区高技能人才直接认定单位汇总表”报送区人社局。
电话:22594699
邮箱:fzqjybzg@126.com
地址:丰泽区泉秀路灯福街61号507就业股
附件:1.泉州市高技能人才直接认定用人单位信息登记表
2.泉州市高技能人才直接认定申请表
3.丰泽区高技能人才直接认定单位汇总表
泉州市丰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9月22日
附件1
泉州市高技能人才直接认定用人单位信息登记表
单位(盖章):
单位名称(全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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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情况 (请选择打勾)* |
性 质 |
国有 私营 外资 事业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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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人员(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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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能人员(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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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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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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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代码或 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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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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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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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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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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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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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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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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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职业* |
职业(工种)及等级 |
人数 |
占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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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单位(人)严格按照泉州市高技能人才直接认定暂行规定文件要求执行,承诺所填报的信息和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 单位法人签字: 年 月 日 |
说明:1.带“*”为必填项;2.本表一式两份;3.提供单位资质复印件
附件2
泉州市高技能人才直接认定
申请表
申请人姓名
工 作 单 位
职业(工种)
认 定 等 级
填 表 时 间 年 月 日
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制
填 表 说 明
1. 本表供申请泉州高技能人才直接认定之用。
2. 1-4页由本人填写,5-6页由组织填写。要求内容真实、简明扼要,字迹清晰端正,如内容较多,可加A4纸附页。
3. 本表一式二份。直接认定结束后,存用人单位档案一份,人社部门机构一份。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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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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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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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寸
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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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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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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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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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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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职业(工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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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职业(工种) 工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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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及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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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证机关及 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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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任专业技术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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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任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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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职业(工种) 及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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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 专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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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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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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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及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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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简
历 |
起止年月 |
在何单位从事何职业(工种)工作或学习 |
证明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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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简历从参加工作后开始填写。
个 人 总 结 (包括职业道德、生产技能和工作实绩、贡献、荣誉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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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过关键技术岗位及在生产中技术革新、发明创造、解决疑难问题、技能竞赛获奖和科技成果(发明创造)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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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
在何单位 |
项目名称及主要内容 |
成果 |
证明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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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 徒 传 艺 、 培 养 青 工 情 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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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对推荐人作出全面评 价) 本单位推荐意见 |
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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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 审 组 意 见 |
表决结果
专家评审结论:
评审组成员(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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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 社 部 门 意 见 |
(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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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丰泽区高技能人才直接认定单位汇总表
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
序号 |
单位名称(全称) |
从业人员数(人) |
技能人员数(人) |
申请评价职业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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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评价职业(工种) |
等级 |
拟评价职业(工种)人数(人) |
占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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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丰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9月2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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