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2108-0100-2025-00010
- 备注/文号:泉丰人社〔2025〕19号
- 发布机构:区人社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3-03
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高新产业园区:
为做好2025年度我区机关事业单位高级技师评审工作,现将《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5年度机关事业单位高级技师评审工作的通知》(泉人社文〔2025〕33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根据省、市文件规定,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要根据工勤技能岗位设置情况,确认参加高级技师评审的事业工勤人员申报资格,确保高级技师评审与岗位聘任的有机结合。
二、各用人单位对申报人员所填报信息及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要进行严格审核把关,非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需提供所在单位工勤岗位设置及聘用情况进行资格申报审核。申报材料请于3月14日下午下班前报送区人社局工资退休股。
工作中如有遇到问题,请与区人社局工资退休股联系,联系电话:0595-22508208。
泉州市丰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3月3日
泉州市丰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25年3月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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