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泽区成品油质量管控整改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根据《福建省成品油质量管控整改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持续深化油品质量管控不严整改工作及开展整改工作“回头看”的通知》(闽市监消〔2021〕95号)、《2021年泉州市成品油质量管控联席会议第一次成员单位会议会议纪要》(〔2021〕1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现就我区持续深化油品质量管控不严整改工作及开展“回头看”工作(即日起至6月30日)提出如下要求:
一、加强成品油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1.加强重点区域成品油质量抽检工作。区市场监管局要配合省、市市场监管局围绕重点产品、重点企业、重点区域进一步优化抽检,特别是对进入重要港区、物流园区以及重点建设项目区域,已摸排出的内设加油站点,同时结合处理油品质量有关投诉举报认真筛选抽检站点,提高抽检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对抽检最终判定质量不合格的加油站点,要迅速将案源线索转交由属地案件办理部门依法处理。
2.督促重点企业使用国标油主体责任。各街道办事处要督促辖区重要港区、物流园区对应的主管部门及重点建设项目业主与在这些区域作业的物流、渣土运输企业签订使用国标油的责任状,积极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3.强化成品油(属于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区应急局要督促强化对成品油(属于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加油站点违反安全生产有关规定,违法进行危险化学品经营等行为。
4.全面开展轻质循环油监管工作。区商务局要会同公安及税务部门对从事轻质循环油的商家开展全面核查,督促企业完善油品进出台账,了解掌握轻质循环油的去向,切实做到规范经营。
二、加强内设加油站点监管工作
1.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各成员单位要严格按照区委编办转发市委编办《关于进一步明确企业内设加油站点监管职责分工的通知》(泉丰委编办〔2020〕25号)明确的职责分工,同时结合《福建省成品油质量管控整改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持续深化油品质量管控不严整改工作及开展整改工作“回头看”的通知》(闽市监消〔2021〕95号)、《2021年泉州市成品油质量管控联席会议第一次成员单位会议会议纪要》(〔2021〕1号)所对应的上级职能部门分工,持续加强内设加油站点监管。
2.加大对企业内设加油站监管力度。一是区商务局要牵头强化对企业内设加油站的监管,负责监督成品油批发、零售企业向企业内部加油站供油,督促成品油批发、零售企业建立成品油进、销、存和出入库的管理台账;依法查处企业内设加油站对外开展成品油经营活动,建立和完善企业内部加油站点报备机制,全面掌握全区企业内部加油站点的基本情况,定期向区市场监管局提供企业内设加油站及供油企业名单。二是各成员单位应立足职能,对具有隐蔽性强,此前关停取缔后容易再次设立的非法加油站点持续加强监管,发现一家,关停取缔一家,持续保持高压打击态势。
3.持续对“回头看”内设加油站点强化监管。近期区成品油质量管控整改工作联席办协调组织由区商务局牵头相关成员单位对前期摸排的3家(福州机务段泉州机务车间、泉州市建邦混凝土开发有限公司及港丰石化)内设加油站点开展“回头看”检查工作,各相关成员单位应立足职能分工,对照检查发现的问题,加强后续跟踪监管,形成闭环,对后续监管过程中发现非法购买、非法销售及其他违法生产经营的线索,要依法及时予以查处或移送相关职能部门处理,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积极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各成员单位要积极引导主管行业内的龙头企业及行业协会发挥作用,指导开展行业质量自律活动,督促主管行业的生产企业健全质量管理体系、落实产品出厂检验等制度,督促销售企业健全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制度,切实把好产品质量关。各成员单位要立足行业监管职能,督促有设立在我区的集装箱运输协会、建筑渣土协会、物流协会等行业组织加强会员企业自律,明确要求会员企业不使用非国标油品,切实担负起社会责任与环保责任。
丰泽区成品油质量管控整改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泉州市丰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代章)
2021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