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2131-0100-2022-00025
    • 备注/文号:泉丰市监〔2022〕62号
    • 发布机构:丰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9-16
    泉州市丰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涉老”市场主体“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专项行动的通知
    时间:2022-09-19 09:42

    各股室、市场监管所:

    为进一步发挥职能作用,整治“涉老”保健品、养老服务等领域涉诈问题隐患,加强市场监管,依法查处虚假宣传等违规行为,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涉老”保健品、养老服务市场主体“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对象

    区市场监管局登记的经营保健品销售、养老服务市场主体。其中对行业中信用风险低、信用风险一般的企业按1%比例抽取检查对象,对行业中信用风险较高、信用风险高的企业按5%比例抽取检查对象;对行业中经营保健品、养老服务的个体工商户按10%比例抽取检查对象。

    二、抽查对象和执法人员随机匹配

    此次抽查对象和执法人员,由区市场监管局通过福建省市场监管智慧应用一体化平台统一随机抽取及匹配。

    三、抽查内容

    (一)对经营保健品销售、养老服务市场主体的登记备案事项进行检查,依法查处未取得注册证书或备案凭证、未经经营许可备案销售等违法行为。

    (二)对经营保健品销售、养老服务市场主体的公示信息进行检查,查看是否依法报送并公示年报信息,是否按规定公示即时信息。

    (三)对经营保健品销售、养老服务市场主体的广告行为进行检查,依法查处“涉老”领域发布违法广告行为。

    (四)对经营保健品销售、养老服务市场主体的价格行为进行检查,依法查处经营保健品销售、养老服务市场主体经营者未实行明码标价制度、在标价外加价提供服务、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

    (五)对经营保健品销售、养老服务市场主体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信息进行检查,依法查处侵犯消费者权益行为。

    四、时间安排

    本次“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自工作方案下发开始至20221028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组织部署阶段(2022915日前)

    由区市场监管局制定下发工作方案,组织抽取抽查对象及检查人员,完成检查人员与抽查对象随机匹配。

    (二)集中实施阶段(915日至1025日)

    各检查组按照进度要求,规范开展检查。各检查人员要对所匹配的抽查对象,明晰抽查任务、检查事项、检查流程和要求,制定好实地检查计划。要边检查边处理边公示,在检查结束后尽快综合形成最终检查结论,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适用法律法规正确。检查结果由检查人员录入福建省市场监管智慧应用一体化平台,并统一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福建)向社会公示,确保检查结果公示率达到100%。全部检查结果录入和公示工作于1025日前完成。

    对发现的属市场监管部门职责的需要立案查处的违法行为,按规定移交办案机构处理;对发现“涉老”诈骗等线索的,按照规定移交公安等有关部门处理。

    (三)总结完善阶段(10月26至10月28)

    各检查组要认真汇总检查结果,总结经验,于1028日前,将抽查工作总结材料报送区局信用股。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部署。各股室、市场监管所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责任意识,认真贯彻区局工作部署,把抽查工作抓紧抓实。

    (二)加强协调配合。此次抽查涉及的相关业务科室,包括食品安全监管、信用监管、知识产权监管、消费者权益保护等股室要在职责范围内做指导。在任务实施过程中,各检查组要统筹安排检查计划、检查时间、检查路线,确保按时完成抽查任务。同时要加强与公安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监管合力。

    (三)加强氛围宣传。要通过公开抽查事项清单、抽查结果,扩大抽查工作的社会影响力,使广大经营者知晓配合抽查的义务和相关权利,使社会公众了解并主动参与。要充分发挥各类媒体力量,广泛开展宣传报道,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泉州市丰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916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